立法會會議 書面質詢 – 虛擬貨幣的場外交易

立法會第二十一條:虛擬貨幣的場外交易

陳振英議員的提問問題:

據報,虛擬貨幣之一的比特幣近期價格飆升,引起投資者買賣虛擬貨幣的興趣。現時投資者可用現金和不經任何交易平台進行虛擬貨幣的場外交易。有不法之徒看中虛擬貨幣具隱匿性,而且該等交易不受當局規管,藉假冒交易另一方欺騙甚至行劫與他們進行虛擬貨幣交易的投資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掌握現時本港虛擬貨幣場外交易的情況(包括平均每日交易量);若是,詳情為何,以及會否公布相關資料;若不會公布,原因為何;

(二) 有否計劃就虛擬貨幣的場外交易進行規管;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採取措施,提高公眾對進行虛擬貨幣場外交易所涉風險的警覺性;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書面答覆:

就陳議員的提問,經諮詢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及保安局後,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虛擬貨幣並非法定貨幣,在香港亦非認可的付款方式。因應財務行動特別組織提出有關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實施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措施的規管建議, 政府於2020年11月展開為期三個月公眾諮詢,建議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 章)(《打擊洗錢條例》)下建立虛擬資產中央交易平台營運者發牌制度, 並規定持牌者只可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 以確保市場穩健和保障投資者。虛 擬資產交易所以外的虛擬資產活動現時在香港並不普遍。有關場外交易活動往往涉及金融機構(以兌換至法定貨幣),因此可透過金融機構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措施掌握有關交易的資金流向。我們會密切留意有關交易活動的發展情況,適時考慮相應的規管。

(三)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證監會的附屬機構投資者教育中心, 自2018年起展開有關首次代幣發行及加密貨幣所涉風險的公眾教育活動, 讓公眾正確和更全面了解參與首次代幣發行及買賣加密貨幣的潛在風險。投資者教育中心旗下的金融理財教育平台「錢家有道」網站亦特別製作一系列相關的教育文章及資訊圖表, 網址為https://www.ifec.org.hk/web/tc/financialproducts/fintech/ico-bitcoin/index.page。

警方亦密切監察涉及虛擬資產的罪案趨勢, 並採取相關執法行動及加強防罪宣傳教育。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及「反詐騙協調中心」已設立機制,在收到懷疑詐騙的投訴後,系統性地追蹤相關資金及要求止付,攔截騙款,減低受害人損失。

市民在購買或進行相關投資時要加倍留意風險。如知道或懷疑所接觸的任何財產是犯罪得益或懷疑受騙,應立即聯絡警方。金融監管機構及執法部門會繼續向公眾宣傳, 提升市民的警覺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