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財政負擔
陳振英議員:主席,許局長剛才在主體答覆中提到,各個政策局和部門會按一系列的因素訂定項目最適合的財務方案,”明日大嶼”又要等顧問研究結果,但其實政府內部有否一套十分清晰的準則或指引,決定一個工程項目,尤其是這些特大型工程項目的財務安排呢?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主席,正如我剛才在主體答覆中提到,我們過去的安排也是因地制宜,視乎項目本身的性質,考慮一套合適的安排,配合相應的發展要求。
對於剛才陳議員的補充質詢,我相信背後也有一個十分清楚的信息,也就是我們不單是要求政府撥款,而是如何能夠更好地調動社會資源,例如是否公私合營,又或者用其他社會資本或經濟市場的資本發展這項目。
其實我們對此絕對是抱持開放的態度,而且我剛才也解釋過,我自己預視整個項目可能跟雞尾酒療法一樣,甚麼也有一些,因為這個項目始終有一定規模,而且同一時間,當中有不同的元素。所以,回應陳議員的補充質詢,我們的情況基本上是因地制宜,也要視乎項目本質,以及根據過去一些成功的經驗,尋找一個適切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