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 發言

項目: 在建築署開設一個總園境師常額職位的建議

園境師職系的編制

陳振英議員表示支持上述人員編制建議。他詢問,擬於建築署開設的擬議總園境師職位及增設的園境師/助理園境師職位的人選,會透過內部晉升抑或公開招聘填補。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務)1回應時表示,擬議總園境師職位會透過內部晉升填補。當局會就所增設的園境師/助理園境師職位進行公開招聘工作。

陳振英議員要求當局澄清,在開設該總園境師職位後建築署園境師職系的統屬關係。

建築署助理署長(建築設計)答稱,政府當局建議在建築署建築設計處轄下設立一個新的園境分處,由擬議總園境師擔任主管。在設立上述園境分處後,建築設計處第1分處的3名高級園境師和8名園境師會調往新園境分處,藉此理順統屬關係,以及提高服務效率。此外,亦會增設一個園境師/助理園境師職位,以應付推展項目和諮詢服務日益繁重的工作。工程策劃管理處現有兩個高級園境師及兩個園境師所擔任的職位屬跨專業性質。他們負責項目發展及管理,會繼續留在工程策劃管理處,以及將會由擬議總園境師間接管理。

 

項目: 為受政府發展項目相關清拆行動影響的業務經營者而設的特惠津貼安排

上述建議的目的

陳振英議員表示他原則上支持上述建議。他要求政府當局提供下列資料:(a)由受發展清拆行動影響的作業所提出的騷擾補償金法定申索的詳細資料(如每年的申索數目、當局會如何處理有關申索等);(b)當局於過去數年向受影響作業支付的特惠津貼金額,以及根據現行特惠津貼安排處理的個案數目;及(c)當局提出上述建議是否為新的土地發展項目鋪路。

地政總署署長回應時表示,受影響的業務經營者可根據適用的條例,向地政總署提出有關騷擾補償金的法定申索。為方便當局處理,申索人須向地政總署提交證據,就其申索提供證明。若申索人與政府不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審裁處提出有關騷擾補償金的法定申索,讓土地審裁處裁定有關補償金額。然而,由於法定申索程序複雜和漫長,近年由地政總署處理的申索只有少數能成功解決。另外,當局現時手頭上並沒有關於就業務運作支付特惠津貼金額的資料,以及當局根據現行制度處理有關適用於主要在構築物經營業務的經營者個案數目。發展局局長補充,政府當局一直有推展各項土地發展項目及告知事務委員會相關的情況。事務委員會不會對任何新發展項目未有所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