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發展和幸福
陳振英議員:
多謝主席。行政長官,習主席在二十大報告明確指出,“支持香港、澳門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破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土地供應一直是香港的痛點,無論是房屋落成量或商業房產的租金水平,都直接受到土地供應的影響。為解決這個問題,行政長官提及過,北部都會區和交椅洲人工島同樣重要,要一同推行。然而,社會最關心的是這兩個項目如果一同起動的話,估計涉及數以萬億元計的資金,單憑目前財政儲備和稅收,實在很難應對。
財政司司長剛在其網誌說,交椅洲人工島將會有較大部分的資金通過市場募集,包括公私營合作和發債,這點我十分認同,因為人工島項目的收入模式主要是賣地收回成本,資金回籠的時間可確定性較高。但北部都會區的收入模式是依靠創新科技產業的長期稅收和長遠社會經濟效益,如果只是採用公私營合作和發債這些傳統的融資方案,未必完全可以解決其缺口,可能需要發行土地債券、基建設施證券化,或用強積金這些非傳統融資計劃一起解決。
我希望行政長官考慮承諾,在推行北部都會區,甚至未來的“三鐵三路”這些大型基建時,一樣是較大部分資金通過市場募集,而非依靠政府財政單獨解決,從而釋除公眾覺得公共財政承受壓力的疑慮,同時亦要採取更多元、更創新的方式,向市場募集資金。多謝。
行政長官:
主席,我多謝陳議員剛才所給予的意見和提問。我非常重視這麼多大型發展對政府造成的財政負擔,亦因此我非常多謝主席容許我諮詢大家。其中一個是市場融資,令我們可以盡量發揮有效市場和政府政策的結合,所以態度取向我相信是清晰的,如果可以用市場融資的方法去減輕我們的財政壓力,絕對會考慮,很積極地考慮。剛才說的不同方法,例如債券;或以前我們經歷的公私營合作;甚至有些基建是容許有土地發展的得益去做整個推動計劃;又譬如以前在沙田第一城用填海和周邊地方的發展,令我們很成功地有一個這麼好的屋宇環境計劃;而我們在招才引資的時候,有一些龍頭企業表示有興趣來,他們在跟我們商討時,提及有否空間將土地交由他們自行發展,從而加快整個進度……我覺得所有方案都值得考慮。
但我想請教剛才陳議員所提及的,就是證券化這個可能的融資計劃。因為證券化在我們的探討裏,有兩個因素或兩個特徵,希望陳議員給予一些意見。第一,第一次發證券和將來發證券的考慮是如何?因為大型發展計劃可能要好幾年,可能5年、10年、15年,發行第一次證券後,我們再發證券的考慮,還有其可行性是如何?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就是既然剛才陳議員提及交椅洲人工島可能較容易計算,但北部都會區這麼大、這麼多元,我們用甚麼融資方法,市場會有較好反應?其中我曾經想過,會否將北部都會區分開不同發展要點去考慮融資,例如剛才提及,有一個創科的,我亦相信我們很可能在北部都會區有一個物流中心,而這樣的產業化跟北部都會區的融資關係是如何?我很想聽聽意見。多謝主席。
陳振英議員:
多謝行政長官考我的金融知識。首先,我談談證券化。證券化的必要條件,就是要有穩定的收入,然後將這些收入“打包”成為證券,讓投資者認購,如果第一次發行證券,而這些基建項目是沒有收入的話,是很難賣出的,所以我建議,第一次證券化,必須是一些已經有穩定收入的基建項目,譬如現時的隧道,或政府持有的港鐵股份,每年都有分紅收益。至於將來再去做證券化時,就是當這些項目已經能夠產生一些穩定收入時,譬如10年、15年後。當第一次證券化的一批債券已經到期,而它原來資助的項目已經能夠產生穩定收入,我相信可以用那個項目本身來做一次證券化,產生收入。例如北部都會區可能有鐵路項目,做第一次證券化的話,鐵路項目未興建,亦未有收入,現在港鐵到達屯門的延伸線,即西鐵項目,其收入已經穩定下來。我相信屆時可以用北部都會區的基建項目自行證券化,從而產生現金流,這是關於證券化的意見。
另外,關於北部都會區,由於有不同的發展項目——正如我們可能興建一個創新科技園,我相信這些創新科技園的項目,產生收入的時間相當長,所以我建議採用類似土地債券的方式來做,因為譬如土地債券,就是我們要收回一些新界原居民的土地、祖堂地。如果我們用現金來收回這些土地,可能對政府的財政產生壓力。我亦翻查過資料,愛爾蘭、巴西、韓國等地都是用發行土地債券的方式收地;在收地之後,債券持有人拿着這些政府土地債券,將來可以用作買政府房產,亦可以用來“投地”,甚至在二級市場買賣。
我相信這些多元化的融資方法,可以令政府不一定只是依靠一種或兩種融資方式。這個“較大部分”,我相信就可以實現。多謝主席,多謝行政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