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推及優化出售公屋計劃”議案
代理主席,首先感謝陳學鋒議員提出“重推及優化出售公屋計劃”議案及3位同事提出修正案,讓大家得以在議會再次討論出售公屋的問題,雖然何局長剛才列出一大堆問題講述重推有多困難,但本人是支持這個大方向的。
居住問題一直是長期困擾本港市民的難題,社會大眾對置業的期望一直存在,當中一定包括居住在公屋的基層住户。回歸後一年,特區政府推出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都是希望讓公屋住户能以相宜的價錢購買所居住的公屋單位,用意是協助有意置業的公屋户較容易“上車”,提高港人擁有自置物業的比例,我相信這個是一直維持至今的目標。
當年這個計劃很受歡迎,平均認購率高達78%,但由於仍有部分住户選擇繼續租住,使租置公屋的管理問題至今仍未能理順,如果事後孔明來說,當年如果考慮得仔細一點,例如,一個屋邨有4座大廈,賣3座,留一座給不想買只想租的住户,調配一下,可能問題就不會延續到今天,但這是已發生的事。計劃實施26年後,由於混合業權的管理問題長期存在,該等屋邨大部分的外觀已非常破舊,居住環境惡劣,物業價值亦長期徘徊在低下水平,局長剛才提到,雖然房委會有設立維修基金,但因為這些屋邨的管理不能理順業主立案法團的安排,很多業主投訴立案法團未能照顧到他們的利益,所以一直以來這個問題都未能解決。
因此,在去年5月31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我提出“正視租置公屋的管理及維修責任”議案,希望特區政府能夠切實履行作為大業主的責任,積極參與屋邨事務管理,不論是租置公屋還是純出租的公屋,在管理問題上都達到相同水平。
根據房屋局去年8月對我提出的議案提交的進度報告,正如局長剛才提到,房委會試行將租置計劃的回收單位,在居屋和綠置居銷售計劃中出售予合資格的綠表申請人,局長剛才提到,首800個賣出100%,第二批(500個)賣出99%。我覺得這個方式是頗受歡迎的,值得房屋局繼續研究如何進一步推展。
由於政府最近“撤辣”,加上息口仍然高企,部分居屋的潛在買家已轉投購買私樓,部分則因高息對置業望而卻步。局長剛才提到,目前租置公屋有約31 400個單位仍未出售,出售公屋計劃無疑可為這批原先居住在公屋的居民提供另一選擇,但又正如剛才所說,26年前的賣法,如果當時考慮得仔細一點,可能不會出現今天這種情況。我希望即使用這個辦法售賣一些收回的或未出售的單位,都要想清楚如何盡量減低混合業權所引起的麻煩。
另外,既然考慮重推租置計劃,可能要想想,會否在一兩個示範屋邨做好屋邨管理,若39個屋邨的管理都是如此混亂,想購買的人肯定不會多,但若重點將一兩個屋邨的管理做得更好,令這些屋邨變成示範屋邨,相信會有更多潛在買家有興趣參與出售公屋計劃。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