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 發言

III. 改善鄉郊垃圾站的措施

陳振英議員:多謝主席。鄉郊地區除了普通生活垃圾,有時會有園林垃圾,例如枯枝落葉,或颱風後這類垃圾會較多。除了現時的改善措施外,當局會否與環保署思考另一種辦法解決鄉郊園林垃圾,例如在一些合適地點進行小規模堆肥,或提供設施以處理這方面的垃圾?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文件也提到,為防止亂拋垃圾,食環署已在約170個鄉郊非法棄置垃圾黑點裝設網絡攝錄機。但鄉郊地區現時有約 3100個垃圾收集點,計算得出的覆蓋率只有 5% 左右。當局是否覺得在170個黑點安裝已足夠?一旦實施垃圾徵費,會否考慮增加覆蓋比例?這是第二個問題。 最後,剛才提到那些很先進的壓縮箱,太陽能/腳踏式垃圾收集站。我計算過,現時有差不多3 100個垃圾收集點,但 2022 年至 2026年間才引入共約 500個新設施 。 這是否已達到全覆蓋,若否,在多少年後,這些新設施才做到全覆蓋?謝謝。

食物環境衞生署副署長 (環境衞生 ):多謝主席,多謝議員的提問。第一個問題是關於回收設施,我們知道環保署也重視在鄉郊地區回收和減廢。所以,環保署在鄉郊都有例如三色桶的設施,回收不同的物品。以枯枝落葉來說,現時的設施不是很多,我們樂意與環保署探討。事實上,以現時垃圾收集來說, 村民如果收集到一些枯枝落葉,可放在我們的垃圾收集設施, 但枯枝落葉現時的回收出路相對較少,我們要再與環保署商討有否提升空間。

至於剛才提到的執法方面,固然執法是我們希望減少非法擺放垃圾的途徑之一,但正如剛才的投影片介紹到,我們都重視宣傳和其他方法,希望減少市民非法棄置垃圾,因為新界範圍相當大,要做到網絡攝錄機覆蓋全部範圍,基本上可能性 不高,亦有資源上的考慮。現時有約 170個地點並不代表已足夠,署方亦有打算陸續增加,至於在哪些地點增加,會視乎當區有否黑點。長遠來說,我們不是一定要有網絡攝錄機才能避免市民亂拋垃圾,這樣也不切實際。我們希望用不同方法,多管齊下,減少非法棄置垃圾問題。

最後是改善設施,500個地點,是我們定下的一個有時限指標,未來幾年希望做到在約500個地點裝設新設施,但不是全覆蓋,有些地點垃圾量較少,簡單放置大型660公升垃圾桶, 便可完全處理垃圾量,其優次便會較低,而垃圾問題較嚴重或垃圾量較多的地點,則會加快推行。這500個地點並不是一個上限,也不是指完成500個地點後,便不再推行。我們會一直跟進實際情況,再增加設施數目。約 500個地點是我們對未來定出的一個近期目標。

IV. 優化食物業發牌制度

陳振英議員:多謝主席。我支持政府推出的幾項優化措施。但關於“專業核證制度”,根據政府帳目委員會剛發表的報告書,直至去年年底有1570宗小食食肆和食物製造廠牌照的申請, 但只有10宗選擇以“專業核證制度”來處理,數量那麼少,我想問當局有否了解原因?是有關食肆不知道有這個制度,還是有其他原因?例如是因為聘請專業人士成本高昂而不受歡迎?我想局方說明一下。

第二,關於漁護署,即農場可獲放寬食物業牌照申請條款,剛才副局長都說過很多,我不想問細節,反而漁護署表示,會向你們提供從事商業農耕或有意發展休閒農業的農場名單,讓你們聯絡這些農場申請牌照。現時漁護署是否已向你們提供這個名單?這個名單現時約有多少農場?我也想知道,這是第二個問題。

最後一個問題,我不屬飲食界,若非看到這份文件,我也不知道你們現時已豁免就製作烘焙食品另外申請一個麵包牌照的規定,在商場或商用大廈內的食肆又豁免就使用公用廁所設施取得管理公司的書面同意的規定,讓它們節省成本。然而,對我們普通議員來說,就這兩項事情,當局是否需要 “捉得咁嚴”? 除了放寬這兩方面,你們會否再檢討有否其他類似頗為困擾食肆的發牌條件,然後盡快放寬到下一階段, 包括剛才張宇人議員提到有關洗手間格數的要求等,你們會否盡快檢討,讓食肆有多一點空間?謝謝。

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就這3條問題,第一,“專業核證制度”是額外選項,業界可以選擇原有方式,也可以選擇這個方式。我也藉此機會更新資料,直至目前為止,食環署接獲共13宗 “專業核證制度”的申請,當中8宗已獲批。

“專業核證制度”在 2023年以小食食肆和食物製造廠牌照作為試點,今年2月已擴展到普通食肆,請給予一些時間,是否使用“專業核證制度 ”選項牽涉的是申請正式牌照階段,現時實施的時間尚短,日後我們會密切留意情況。

第二,漁護署提供予食環署的名單,牽涉的是漁護署的“信譽農場計劃”或“有機耕作支援服務”計劃的名單,食環署現時尚未收到,不過我們可以在會後向漁護署索取數字給予議員。 另外,有否其他繼續簡化的措施 ?我們會持續檢視這些措施的實施情況。看看食環署就其他方面有否補充。

食物環境衞生署副署長(環境衞生):主席,事實上,正如副局長所說,我們會不斷優化,除了文件所提到的措施外,去年我們就着小食食肆作出較大的放寬,以前小食食肆可以售賣的產品種類,是按一個固定清單售賣,但我們覺得, 隨着現時小食食肆越趨多元化,定出清單已不合時宜,所以我們去年開始改變做法,小食食肆只要採用簡單烹調模式,基本上都可取得小食食肆牌照。過去一年,這項措施都受到小食食肆歡迎。這是一個例子。

未來有甚麼地方放寬?我們與飲食業界有定期恆常溝通, 就 “專業核證制度 ”, 我們也曾在恆常溝通機制中諮詢業界意見,業界都了解該制度,同時對有關制度大致上表示滿意。 我們會繼續與業界溝通,他們提出的意見,我們都樂意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