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興建創新斗室
擬議範圍及香港科學園租戶的住宿需要
陳振英議員原則上支持發展創新斗室的概念,但要求當局就有關項目的建議財務安排澄清若干事項。根據創新斗室的估計發展成本,陳議員察悉創新斗室的每平方呎建築費用約為4,500 元,他認為費用相對偏高。鑒於香港科技園公司(“科技園公司”)在該幅用地上興建創新斗室, 可能只須支付很低的地價,甚或獲豁免地價,陳議員詢問建築費用如此高昂的原因, 以及每年約6,000 萬元的預計租金收入能否應付管理及營運成本和直至2033-2034 年度每年700 萬元的淨利息支出(不包括2019-2020 年度1,100 萬元的淨利息支出)。
陳議員察悉,預期創新斗室在2020 年僅提供500 個住宿單位, 而預計在科學園工作的僱員人數將約為17 200 人;他進一步詢問將會享用創新斗室住宿的海外及內地僱員比例。
創新科技署署長(“創科署署長”)表示,由於受用地面積及高度限制所限, 500 個住宿單位將為可在創新斗室提供的最大數量。雖然此數量未必足以完全滿足科學園租戶的住宿需求, 但可給予科技園公司靈活性, 解決科技人才短期至中期的住宿需要。目前的構思是租住期可由1 個月至4 年不等, 以配合培育計劃的時間長短。創科署署長回應主席的查詢時表示,署方已進行研究,以確定
創新斗室的住宿需求。香港科技園公司行政總裁(“科技園公司行政總裁”)補充, 科技園公司進行的需求研究顯示, 科學園租戶/培育公司將需要約570 至600 個創新斗室住宿單位。
創科局局長表示, 研究人員及初創企業的工時一般較具彈性但頗長,創新斗室所提供的住宿及共用工作環境可配合他們的需要, 並有助促進園區內成員之間的意念交流和合作。基於這個原因,創新斗室的建築費用所涵蓋的範圍, 包括興建休息室作為租戶間交流和合作的地方,以及共用設施(例如供閱讀/電腦及電子遊戲用途的康樂室、健身房、洗衣房等)的費用。科技園公司行政總裁補充,科技園公司曾就擬議建築設計及估計所需的建築費用諮詢相關政府部門, 並已在最後估算中考慮有關意見。就此,主席要求政府當局提供資料, 說明創新斗室的管理及營運成本, 創新斗室的租金收入能否應付該等成本,以及政府當局對創新斗室住宿需求所作的評估。
項目: 內地與香港的商貿關係
宣傳安排
陳振英議員歡迎特區政府與國家商務部簽署《投資協議》及《經濟技術合作協議》,並表示該兩份協議加強兩地經貿合作, 便利貿易投資。鑒於《投資協議》將會是內地首份以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模式開放非服務業投資准入的投資協議,陳議員詢問,當內地對另一經濟體提供更優惠的待遇時,政府當局須否做些甚麼,以啟動《投資協議》的”最惠待遇”條款,抑或該待遇會自動給予本港投資者。陳議員察悉,合作範圍跨越多個領域,包括會計、創新科技、電子商貿及知識產權;他建議政府當局針對各行各業的不同需要, 舉辦專題簡布會, 以助他們更深入了解該兩份協議的好處。
工貿署署長回應時表示,根據《投資協議》第六條,內地對來自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投資和投資者提供的優惠待遇,如有優於《安排》的,”最惠待遇”會自動延伸至香港的投資和投資者。工業貿易署(“工貿署”)將與國家商務部保持緊密連繫, 並適時向雙方的相關行業提供最新消息及提示。工貿署署長補充, 當局已於簽署該兩份協議後馬上舉行簡布會,並與商會和持份者舉行一次會議,向媒體和業界介紹該兩份協議的內容。當局亦會向相關貿易諮詢組織及商會發出資料文件。工貿署署長又表示, 當局會特別為個別行業/界別舉辦簡布會,以加深他們對新開放措施的了解。
“一帶一路“
陳振英議員察悉,在《經濟技術合作協議》下,雙方會建立工作聯繫機制,加強兩地關於”一帶一路”建設信息的交流與溝通;鼓勵雙方政府部門、行業組織和投資促進機構等建立多層次的信息溝通渠道,實現信息共享;以及搭建交流平台,支持兩地的半官方機構、非官方機構和業界在推動共建”一帶一路”中發揮作用。陳議員詢問, 哪個政策局會負責該等聯繫交流工作。
工貿署署長表示,”一帶一路”是《經濟技術合作協議》下新的合作領域,將會加強《安排》對多個領域的承諾。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和工貿署會隨時準備就”一帶一路”進行溝通, 同時其他有關各方(包括貿易發展局、香港金融管理局轄下的基建融資促進辦公室)亦會參與, 向特定界別提供所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