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就行政長官2024年施政報告作出簡報
陳振英議員:多謝主席。首先,我想說,我一直很支持公務員與內地舉辦交流計劃。看到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完成了首批10名中高級公務員的交流。我想問局長,可否透露,這 10位公務員前往內地哪些單位學習?主要學習到甚麼可以帶回來與我們香港其他同事分享呢?
另外,4個月的交流時間其實不算很長,一般我見以往公務員到海外受訓也是為期一年⎯⎯半年或者一年⎯⎯根據這次交流情況,將來會否也調整交流時間,特別是大灣區很近,他們回家也很快。
另一方面,便是以往我也一直提倡,交流不應只是單向的,內地人員前來交流也很重要。我看到當局在第7段也談到,廣東省港澳辦已經正在商討。我想問具體計劃和安排,可否告訴我們何時可以公布?這是第一方面,關於公務員交流。
第二方面,我看到施政報告引入了新的公務員假期,包括剛才大家提到的育兒假,還有原本可從4個節慶日或前夕中選兩日提早兩小時下班,現時則從5個節慶日或前夕中選3日提早兩小時下班。然而,無論育兒假還是節慶日或前夕,其實也有其限制。育兒假一定要生了小朋友才有,而節慶日或前夕便是前線員工未必可以享用的,因為前線人員服務市民,有關人員提早兩小時下班,市民便沒有了兩小時的服務。
我們商業機構流行提供生日假,因為每一個公務員都有其生日,對嗎?生日假可以自行揀選何時享用,會否引入全體公務員都可以享用的新假期?而不一定限制生了小朋友的才可享用?又或者節慶日或前夕,要碰巧部門在節慶日或前夕沒有其他工作要做才可享用?我看看局長會否將來也想一想。 謝謝。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多謝主席。在公務員交流方面,我們前往大灣區⎯⎯其實即是去深圳⎯⎯交流的10位同事,基本上也是前往他們所屬專業範疇的單位。我現時沒有名單,或者我看看,會後可以向各位提供,包括環保的同事都是去環保的單位,城市規劃的同事或者交通管理的同事,都是前往他們所屬專業的單位。亦有政務主任的同事,政務主任的同事則前往做一個區長的助理,特別助理,也是比較綜合性的職務,配合其原本在香港的職務,這樣去學習。
時間方面,可否再加長呢?此事要與對方的城市去商討,這是第一。第二,也要視乎我們的人手,如果我們人手可以充裕一點,而對方的城市也可以配合的話,我不排除可以加長,不過未來要看看有關情況如何,才可以規劃一下。
內地的公務員來香港交流,在大灣區方面,我們希望今年年底可以成事,可以乘着比較好的天氣情況,不會出現夏天的各種黑雨、八號風球,有些時間不能上班,也在年底的時候,立法會正在開會,我們可以有很多不同範疇的工作向他們介紹,他們也可以來到香港體驗到這些不同範疇的工作。因此, 我們希望大約年底可以成事。
另外,便是假期方面,公務員現時在這方面,即使是所謂新制公務員,即2000年後按新條款聘任的公務員,他們享有的假期比起私營機構的並不少,不會因而被私營機構的比下去。 因此,未來我們要考慮到政府的財政負擔,因為如果我們提供所有公務員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享用的假期,此舉會帶來額 外財政負擔,所以我們要先平衡兩方面,才可以考慮,暫時似乎空間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