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人才來港發展事業的措施
為加大人才安居工作力度和將深圳打造成更吸引人才的地方,深圳巿人民政府於去年公布「關於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目標是在第十三個五年規劃期間(即二○一六年至二○二○年)提供不少於30萬套人才住房。該等措施包括每年新增供應的住宅用地中,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積應當不少於總用地面積的60%,以及透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商品住宅項目用地應配建不少於總建築面積10%的人才住房等。就吸引人才來港發展事業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參考深圳巿當局的上述措施,制訂針對人才住屋需要的住宅用地供應政策及房屋措施,以吸引金融、科研等專業的人才來港發展事業;若會,具體的措施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深圳市當局已設立了人才住房專營機構,負責全市人才住房的建設籌集、投融資和運營管理等業務,政府會否考慮設立一個專門機構,負責全方位檢視及籌劃本港的人才住房事宜;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有關工作現時由哪個政策局負責;及
(三)鑑於香港周邊以至全球的城市均求才若渴,政府在未來五年有何具體政策,吸引更多人才來港發展事業,並選擇以香港為工作、創業及擴展業務的基地;是否知悉該等政策與新加坡、北京及深圳的相關政策如何比較?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主席:
就陳振英議員提問的各部分,在諮詢相關政策局後,現綜合答覆如下。
在房屋政策方面,根據二○一四年十二月發表的《長遠房屋策略》(《長策》),政府正採取供應為主導的策略,包括:
(一)借助房屋需求推算模式,及早規劃土地供應以興建公私營房屋;
(二)每年更新長遠房屋需求推算,訂定逐年延展的十年房屋供應目標;
(三)興建公屋單位,為沒有能力租住私人樓宇單位的基層市民提供「安全網」;
(四)提供「居者有其屋」單位和其他形式的資助出售單位,讓中低收入家庭實現自置居所的願望;以及
(五)確保市場有穩定的土地供應,並在有需要時推行需求管理措施,以維持私人物業市場穩健發展。
此外,《行政長官2017年施政報告》提出了包含四個主要元素的房屋政策,包括:
(一)政府在市民提供適切居所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二)政府會以置業為主導,致力建立置業階梯,讓不同收入的家庭重燃置業希望;
(三)聚焦供應,在《長策》的基礎上,努力增加房屋單位;以及
(四)在土地不足、供應未到位前,設法善用現有房屋資源,紓緩那些長時間輪候公屋和居住環境惡劣的居民。
按以上策略,政府每年更新長遠房屋需求推算,訂定逐年延展的十年房屋供應目標。在推算房屋需求時,我們會考慮不同需求因素的客觀數據,包括根據政府統計處的最新家庭住戶推算所得的住戶數目淨增長,當中的需求估算已涵蓋經各種計劃輸入的優才或專才的住屋需要。
根據二○一六年十二月的推算,二○一七/一八至二○二七/二八年度的十年房屋供應目標為46萬個單位,公營及私營房屋供應目標分別為28萬及18萬個單位;而假設所有覓得的土地能如期順利推出作建屋之用,政府已覓得可興建約236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的土地,跟十年供應目標有所落差。鑑於對公營房屋的持續需求,尤其是輪候公共租住房屋的人數持續增加,政府會繼續致力透過短、中、長期措施增加房屋土地供應,以及增加及加快建造公營房屋的建屋量。
私營房屋供應方面,私人住宅的中期供應繼續維持在較高水平。根據政府就已知「熟地」上已展開或將會展開的私人住宅項目的初步估計,未來五年平均每年約有20 300個私人住宅單位落成,較過去五年的平均每年落成量(12 000個單位)增加約七成。持續供應土地有助恢復房屋供求平衡,穩定樓價和租金,惠及社會各界有意自置居所或租住私人住宅的人士,包括外來人才。
我們認為在目前房屋需求殷切的情況下,政府應盡快增加整體土地及房屋供應,重建房屋階梯,並優先解決低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屋需要。因此,現時沒有計劃設立特定機制,專責處理外來人才在香港的住屋事宜。
在現行的人口政策下,政府在致力培育本地人才之餘,會繼續推行各項人才入境計劃,並會適時檢討,吸引及便利優才、專業人士及企業家來港,滿足本地人才的需求及建立多元的人才庫。為進一步加強吸引人才來港的工作,政府會參照外國的做法,制定一份人才清單,令我們能更有效及聚焦吸引高質素人才。此外,政府亦會因應不同產業的發展需要,探討優化輸入人才計劃,為產業發展注入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