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發言

EC(2018-19)11 建議在創新科技署開設 1 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 2 點 ),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推展政策措施,帶動香港的創新及科技發展

擬議職位的職責

陳振英議員表示支持這項人事編制建議。他從政府文件察悉,擬議職位的職責範圍廣泛。他詢問,政府當局如何物色出任擬議職位的人選,以及該職位會否由政務主任職系人員出任。

創科署署長表示,擬議職位將會透過內部調派由政務主任職系人員填補。在推動創新平台方面,擬議職位會與有意申請進駐創新平台的機構聯絡和協商,以及協助創新平台管治委員會對有關機構進行評審,並跟進落實簽訂三方協議。現時,在創科署內由兩名職銜分別為生物科技總監和科學顧問領導的團隊,就科技相關事宜提供技術支援。她表示,憑藉首長級人員的經驗及科技團隊的支援,該人員當可勝任擬議職位的職務要求。

創科署署長進一步指出,自2015年,創科署推行新政策措施及持續進行的工作越趨複雜,但創科署首長級人員的編制並無增加。由於署方現有首長級人員的職責範圍及工作量已非常繁重,他們均無法在不影響工作質素及效率的情況下分擔新增的工作量。為應付推展這些措施和工作所帶來的工作量,署方認為有必要加強創科署的首長級人員支援,開設 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以推動兩個創新平台及科技園公司的發展。

新設的基礎建設部

陳振英議員從政府文件察悉,新設的基礎建設部將由 20個非首長級職位組成,當中包括 9名由其他部別調派的人員。他詢問該 9名人員來自哪些政府部門及職系。

創科署署長表示,新設的基礎建設部會提供支援,以執行與兩個創新平台及科技園公司有關的職務。 9名被調派至基礎建設部的人員分别來自不同職系,包括政務主任、貿易主任、工程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