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鼓勵物業業主參加”招標妥”計劃
根據計劃提供部分服務
陳振英議員歡迎政府當局讓物業業主以優惠費用參加”招標妥”計劃的措施。他認為,此項措施會有助更多物業業主獲得所需的技術支援進行樓宇保養工程。陳議員詢問,市建局會否根據此項計劃為申請人提供部分服務。舉例而言,如申請人申請參加此項計劃時已委聘認可人士或註冊檢驗人員進行檢驗及就樓宇復修工程進行監督,市建局會否就該等個案提供部分服務。
發展局局長表示,在此項計劃下提供部分服務並不可行。擬議優惠費用的款額頗低,當局難以把服務收費按服務的不同階段細分為不同部分。市區重建局主管(樓宇復修)補充,當局鼓勵業主組織享用計劃下的所有服務,因此業主組織應在
委聘認可人士或註冊檢驗人員前參加此項計劃。
市區重建局行政總監表示,如申請人已委聘認可人士或註冊檢驗人員,以進行屋宇署發出的強制驗樓計劃法定通知所訂的訂明監督及檢驗,而申請人又打算委聘同一認可人士或註冊檢驗人員監督訂明維修工程,只要有關申請人能提交所有相關文件,證明有關的委聘是遵照相關法定要求,以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市建局會考慮接納有關申請。市建局會在會議後以書面回應陳振英議員的提問。
市區重建局以優惠費用推行”招標妥”計劃的成本及人手
陳振英議員要求當局提供資料,說明市建局在提供”招標妥”計劃下的服務所招致的成本,以及政府當局預留的3 億元款項會否足以應付營運費用。
發展局局長表示,政府會夥拍市建局以優惠費用推行”招標妥”計劃。根據此項夥拍安排,市建局會繼續管理此項計劃。此外,市建局會繼續承擔該項計劃的一般行政費用,例如法律費用、核數師費用及市建局員工開支。政府會利用該筆3億元的政府撥款,按實報實銷方式,向市建局發還該局向樓宇業主組織提供的優惠,以及市建局處理增加的個案所招致的實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