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書面質詢 – 推廣綠色金融

立法會四題:推廣綠色金融

陳振英議員的提問問題:

據悉,今年上半年有16宗本地發行綠色債券個案,融資總額為68億美元,而該金額是去年全年的三倍。有分析指出,在國家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期間,內地綠色產業的資本需求約為每年三至四萬億人民幣,而按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的估計,在二零一六至二零三零年期間,「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基建項目資本需求為每年1.5萬億美元。該等情況為香港提供發展綠色金融的機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有意見認為,政府有需要建立一個包含清晰綠色標準、明確發展指引,以及完善法規的綠色金融制度框架,而目前全球已有約20個國家和地區推出了綠色金融發展路線圖,政府有否考慮制訂(i)綠色金融制度框架及(ii)綠色金融發展路線圖;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有分析指出,私人資本的參與對發展綠色金融至為關鍵,政府有否考慮參考英國的做法,出資設立獨立營運的綠色投資銀行,以帶動私人資本投資綠色項目;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考慮參考英國和德國等國家的經驗,透過財政措施鼓勵綠色金融的發展,例如推出稅務優惠、向投資綠色金融產品的基金提供利得稅寬免,以及給予綠色借貸產品利息津貼;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的書面答覆:

主席:

我們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及(三)綠色金融是一項嶄新並發展迅速的金融活動領域,旨在透過對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視,為環境帶來裨益。全球對綠色金融的關注和投資日益增加,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環球人民幣業務樞紐,具備良好條件發展綠色金融,尤其可作為國際及內地綠色企業/項目首選的融資平台,通過在香港發行債券和首次公開招股籌集資金。

政府正積極推進多項工作,致力發展和鞏固香港作為區內首要綠色金融樞紐的地位,並以內地和「一帶一路」沿線經濟體為重點服務對象。政府會發揮「促成者」的角色,提供有助市場發展的基建和動力,同時加強推廣香港的國際形象,積極向海外目標對象宣傳,藉以提高香港在綠色金融領域的國際知名度。

在推動本地綠色金融產品認證方面,香港品質保證局於今年初設立綠色金融認證計劃(認證計劃),通過參照多項國際及國家標準,為發行人予其綠色金融工具提供第三方認證服務。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環境局均有派出代表,以觀察員身分列席香港品質保證局技術委員會商討認證計劃技術事宜的會議。我們會繼續支持落實認證計劃,以及鼓勵本地、內地和海外企業利用該計劃和香港的資本市場為其綠色項目進行融資。

不少本地、內地以至國際機構如亞洲開發銀行、世界銀行及歐洲投資銀行等均選擇於香港發行綠色債券,彰顯香港具競爭力的資本市場。為吸引更多機構於香港發行綠色債券及推動市場發展,政府現已推出綠色債券資助計劃,以資助合資格的綠色債券發行機構透過認證計劃取得認證;亦已推出債券資助先導計劃,以資助首次在香港發行債券(包括綠色債券)的合資格機構;並優化合資格債務票據計劃,為債務票據的投資者提供稅務優惠。我們期望立法會盡快根據《借款條例》通過相關決議,授權政府落實政府綠色債券計劃,並在計劃下推出首批政府綠色債券,為香港綠色金融市場樹立良好榜樣,以吸引更多本地、內地、以至國際投融資者參與其中。此外,我們正檢視適用於基金的稅務安排,計劃在年底前引入法例,使在香港營運的在岸基金與離岸基金一樣,只要符合若干條件,其來自涉及證券、期貨或私人公司股份等合資格資產交易的利潤,可享有利得稅豁免。如獲投資的綠色金融產品屬合資格資產類別,上述稅務安排會適用。

我們會繼續在地區和國際論壇等不同場合,例如於香港舉辦的亞洲金融論壇,加強宣傳香港具競爭力的資本市場,並着重推廣我們在發展綠色金融產品方面的優勢,同時提高綠色金融意識。香港金融管理局於今年六月舉辦了「國際資本市場協會綠色及社會責任債券原則年度會員大會及會議」和與中國人民銀行合辦的「內地與香港綠色金融合作研討會」,兩場會議合共吸引了1 300名業界人士參與。

此外,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於今年六月加入成為聯合國可持續發展證券交易所計劃的夥伴交易所,致力進一步提升資本市場的可持續發展及透明度。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於今年九月公布《綠色金融策略框架》,期望能夠促進跨機構與公私合作方式發展綠色金融,並已經開始與香港交易所、其他金融機構、資本鏈上的主要持份者和更廣泛的金融業界進行討論。

(二)香港大部分大型綠色基礎建設項目,如污水處理、廢物管理和區域供冷系統等項目,均由政府進行。有興趣投資政府綠色項目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政府綠色債券計劃參與,加上現時私營機構亦能利用香港的資本市場發行綠色金融工具,因此綠色投資銀行現於香港的市場作用及實際需求不大。

此外,政府現有多項措施支援本地環保及回收行業,並吸引私人資本投資各類綠色項目。例如於二零一五年十月,政府成立了總額10億元的回收基金,提供資助予本地回收業界在整體上或特定範疇提高作業水平及生產力。而在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方面,政府與兩家電力公司在二零一八年後生效的《管制計劃協議》下引入上網電價,為個人和非政府機構投資可再生能源提供經濟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