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 發言

項目: 《道路交通條例》及其規例下部分收費的調整建議

關於將發出廣告車輛許可證的費用由110元增至155元的建議,陳振英議員指出,此項目在收費上調後的成本收回率仍然偏低(即17.8%)。為免日後因收回全部成本而導致收費急升,他建議加大是次調整的增幅,令成本收回率可達約30%至40%。此外,他表示不反對調整其他項目的收費。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解釋,政府當局是按照其文件(立法會CB(4)1021/16-17(05)號文件)第4段所載的指引釐定收費增幅。儘管如此,他承諾政府當局會在敲定提交立法會的立法建議時考慮陳議員提出的上述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