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發言

項目: EC(2017-18)1 建議保留民政事務局轄下關愛基金秘書處1 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 點)5 年,由2017 年7 月1 日起,至2022 年 6 月30 日止,以繼續為基金提供專職首長級人員的支援,確保基金暢順運作

首席助理秘書長(關愛基金)職位的工作

陳振英議員從政府文件察悉,首席助理秘書長負責領導秘書處推展關愛基金的工作,與關愛基金專責小組(“專責小組”)的職責相近。他詢問首席助理秘書長與專責小組主席如何分工。

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1) 答稱,首席助理秘書長需要領導秘書處支援專責小組的工作,包括考慮基金的運作模式,協助專責小組監察項目的推行進度,考慮項目是否值得推行或延續及項目的成效檢討。此外,首席助理秘書長需就監察項目進度、檢討項目成效及是否將項目納入恆常資助等事宜聯繫相關政策局或部門。由於這些職責均屬政策性工作,因此職位需由首長級人員出任。他補充,民政事務局內各個首席助理秘書長所負責的工作範疇各有不同,難以直接比較每個職位的工作量。

關愛基金的運作

陳振英議員詢問,關愛基金現時有大額結餘,政府當局如何決定基金的投資策略。

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1)答稱,關愛基金已把合共150 億元結餘交由香港金融管理局進行投資,以賺取與香港外匯基金表現掛鈎的投資回報,而餘下的資金則存放於銀行作港幣定期存款以滾存利息,這些投資均屬有穩定回報及保本的安排。他補充,基金的投資策略由專責小組及扶貧委員會制訂,秘書處設有庫務會計師及會計主任,執行與基金財務管理及投資相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