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在教育局開設 3 個編外職位,即 2個教育署助理署長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 2點 )和 1個首席教育主任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 1點 ), 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為期 4年,務求加強首長級人手,以制定、推行、監察和檢討各項教育政策,並應付對質素成效兼具的教育服務的急增需求
推行國家安全教育的工作
陳振英議員關注當局將以何準則衡量此項職務的工作成效。
就衡量職位的工作成效方面,教育局常任秘書長答稱,首席助理秘書長(學校行政)須負責在學校行政層面統籌和制定有關在學校維護國家安全及推行國安教育的策略與措施,包括檢視及跟進於 2021 年 8 月底前 (及在 2022/2023 學年起的每年 11月底前)各校須遞交的國安措施年度報告,以及統籌相關的教師培訓工作。教育局會根據擔任該職位的人員在各項與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的具體職務的表現,檢視其工作成效。此外,局方亦會檢視人員在其他職務的細項表現及時間表,並適時就個別議題向立法會匯報。
陳振英議員認為,政府當局應在學校層面以外設立更高層次的辦公室,全面統籌向社會各界推展國安教育的工作。他詢問首席助理秘書長(學校行政)在協調教育局與其他政策局 /部門推展這方面的工作上有何角色。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表示教育局主要負責執行《香港國安法》第9條及第10條中列明,應由政府負責而且與學校有關的職責。首席助理秘書長(學校行政)將統籌跨部門首長級人員的相關工作,以支援教育局局長履行這方面的使命。至於政府在落實《香港國安法》各個政策範疇事宜的整體協調及統籌工作,則由政務司司長督導。
課程支援和校本支援服務的工作
陳振英議員指出銀行業最近與教育局合辦了”青年教師金融科技之旅”。他查詢政府當局會否考慮容許學校把全方位學習津貼用於人文學科、STEM教育、體藝、德育和公民教育以外的範疇,例如與理財或金融科技發展有關的體驗學習活動,以助學生掌握重要的理財知識。
教育局副秘書長(5)表示,向學生介紹金融科技的新發展固然可以透過全方位學習活動進行,亦可與企業、會計與財務概論或經濟等學習領域的課程學習相關。她指出曾出席陳議員提及的活動的教師,可向學校或教育局反饋學習活動值得推介的地方,以助教育局日後推介更多元化的理財學習活動。
建議把律政司 1個首席政府律師常額職位 (首長級 (律政人員)薪級第 3 點 ) 提升為律政專員職級 (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 6點 ),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向作為法律改革委員會主席的律政司司長提供強大支援,以及領導名為 “系統性檢討香港成文法 “的新項目
系統性檢討香港成文法的工作
陳振英議員表示支持這項人事編制建議。他們詢問政府當局有否就檢討成文法的各個工作範疇制訂達標時間表。陳振英議員察悉,除為升格後的法改會秘書長職位安排汽車司機及高級私人秘書外,法改會秘書處現時的首長級及非首長級支援人員將維持不變。陳議員詢問政府當局會否在未來 2年增加法 改會支援人員的人手。
律政司政務專員指出,截至 2021 年6 月 7日,香港共有710條條例及1 616條附屬法例。檢討成文法的工作範圍既深且廣,過程勢必艱巨。討論文件提及的3個工作範疇(即法律適應化修改、整合法律,以及廢除過時的法律)均須定期進行,屬法改會秘書處在現有職務之上新增的恆常工作,其中法律適應化修改一項較具迫切性,須盡快完成。
律政司政務專員續指,擬議升格後的法改會秘書長,將會在通盤考慮秘書處的現有職務及新增工作後,從高層次及宏觀角度為秘書處規劃工作計劃,包括擬訂里程碑和預計成果,並謹慎檢討人手需求,適時向身為法改會主席的律政司司長及立法會匯報。政府當局現階段難以制訂相關工作的具體時間表和人手配置計劃,但不排除日後或會按秘書處的實際運作需要,調整支援人員的人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