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2017-18)12 建議在發展局規劃地政科開設 1 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 2點 ), 至 2022年 3 月 31日止,以領導規劃部規劃組轄下成立的新分組;在規劃署開設 1個總城市規劃師常額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 1點 ),以領導規劃署房屋及辦公室用地供應組;以及重行調配規劃署內部 1個總城市規劃師常額職位,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督導地區規劃工作。
以編外職位形式開設首席助理秘書長 (規劃及地政)7職位
陳振英議員及廖長江議員從政府文件察悉,擬議首席助理秘書長(規劃及地政)7編外職位需接手處理首席助理秘書長 (規劃及地政)2常額職位的部分現行職責,包括負責監督棕地政策綱領及相關研究的制訂工作,以及制訂重啟工廈活化計劃的措施。他們認為,兩項工作均需長時間處理,但政府只把職位的開設期訂為 3年,反映政府對土地規劃問題缺乏長遠承擔。他們查詢當編外職位任期完結時,政府會否把職位延續,或把職位改為常額職位。陳議員亦查詢為何政府建議由現時的首席助理秘書長 (規劃及地政 )2常額職位為”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提供秘書處支援。
發展局副秘書長(規劃及地政)1表示,規劃署現正委聘顧問進行”新界棕地使用及作業現況研究”,以審視全港共1 300公頃棕地的現況;另外,土木工程拓展署亦委聘顧問探討以多層樓宇容納棕地作業的技術和財務可行性。兩項研究預計將於 2018年年底前完成,屆時擬議首席助理秘書長(規劃及地政)7編外職位將可根據兩項研究所得,制訂發展棕地的長遠政策。此外,因應”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於 2017年 9月底成立, 發展局規劃地政科規劃部須即時調配內部人手以提供支援工作,因此安排由首席助理秘書長 (規劃及地政 )2為該小組提供秘書支援。當臨近2021年年底時,政府會檢視棕地政策綱領及措施和重推工廈活化計劃的發展進度,以及發展局規劃地政科規劃部的整體工作量,以考慮是否需要繼續保留首席助理秘書長(規劃及地政)7編外職位,以及首席助理秘書長(規劃及地政)2的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