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書面質詢 – 促進自由貿易及香港經濟發展

促進自由貿易及香港經濟發展

陳振英議員的提問問題:

 

近年,各國為促進經濟合作和發展,紛紛與貿易夥伴締結新的雙邊或多邊自由貿易協定。然而,新任美國總統於上月上任後已隨即簽署總統備忘錄,表明該國退出與十一個國家經多年談判達成的《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有評論指出,這將有利於中國近年積極推動的亞太自由貿易區(亞太自貿區)的設立和《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的談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全球貿易自由化的最新形勢對香港整體經濟帶來的影響;若有評估,結果為何,以及政府有何對策;及

(二)有否研究亞太自貿區成功設立對香港整體經濟可能帶來的影響;若有研究,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答覆:

主席:

就陳振英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自二○○八年的全球金融危機以來,環球貿易一直表現疲軟。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估算,環球貨物及服務貿易量由二○○九年至二○一六年的每年平均增長率為百分之二點八,遠較二○○一年至二○○八年間的百分之六點一為低。同時,各先進市場的經濟表現亦大不如前。自二○○八年金融危機至去年為止,它們每年平均經濟增長只有百分之一點二,而這亦助長貿易保護主義抬頭和去全球化的情緒升溫,進一步對全球經濟和貿易帶來不明朗因素。當中以新一屆美國政府對自由貿易的取態最受關注,惟其政策的具體內容仍未清晰。假如保護主義的趨勢進一步加劇,繼而打擊全球貿易的表現,香港作為一個小型及開放的經濟體難免會受到牽連。我們會繼續密切注視各經濟體在貿易保護主義方面的政策動向。

就香港而言,政府一直深信自由貿易有利環球經濟發展,既促進商品和資金流動,使交易成本下降,從而降低營運成本,亦為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市場競爭得以充分發揮。作為一個小型及開放的經濟體,香港一向積極參與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組織),堅定不移地支持並推動貿易自由化,及鞏固以規則為本的多邊貿易制度。隨着世界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區域經濟合作及貿易夥伴之間簽訂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已成為大趨勢。在堅持以多邊貿易制度為基礎的同時,政府亦積極參與訂立符合世貿組織規條的高標準自貿協定,以確保自貿協定與多邊貿易制度相輔相成,為全球貿易自由化帶來動力,亦為香港經濟發展帶來新機遇。香港至今已分別與中國內地、新西蘭、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即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及智利締結了自貿協定,而目前正與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馬爾代夫、格魯吉亞及澳門磋商自貿協定。

(二)最終實現亞太自由貿易區(亞太自貿區)是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亞太經合組織)的主要倡議之一。香港作為亞太經合組織成員經濟體,在二○一六年與亞太經合組織其他成員經濟體共同完成就實現亞太自貿區事宜有關的聯合策略研究,評估亞太自貿區的潛在經濟及社會成本和利益,分析多種促成亞太自貿區成立的可能路徑所面對的挑戰。研究顯示,推進亞太自貿區將加快區域經濟融合,並通過消除貿易壁壘促進貿易和投資的增長,從而帶動長遠經濟發展。聯合策略研究就最終實現亞太自貿區的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議,而有關建議已於二○一六年十一月在秘魯利馬獲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通過為《亞太自由貿易區利馬宣言》(《利馬宣言》)。

亞太經合組織已成立專責小組推進有關亞太自貿區的事宜。按照《利馬宣言》,亞太經合組織的下一步行動將重點研究各區域性自貿協定和雙邊自貿協定之間的共同和差異領域,並着手制定工作方案以協助各成員經濟體建立共識,加深成員經濟體對這些協定的理解,提升他們參與高質素和全面的自貿協定的能力。

作為自由開放的經濟體,香港歡迎《利馬宣言》,並會與亞太經合組織成員經濟體緊密合作,積極參與亞太經合組織開展的相關工作計劃,從而推進亞太自貿區的早日實現。

此外,我們一直密切關注區域性自貿協定的發展,其中包括作為實現亞太自貿區其中一個路徑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協定)。協定是當前泛亞洲地區規模最大的自貿協定談判,參與談判的十六個成員(註)的本地生產總值接近全球三分之一,亦是香港的重要貿易夥伴。香港會繼續在不同場合及平台與貿易夥伴就區域自貿協定的發展交流意見。

註:包括東盟十國、中國內地、日本、韓國、澳洲、新西蘭和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