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 發言

項目: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就行政長官2017年施政報告作出簡報

建設全新的公務員學院

新公務員學院的運作模式

陳振英議員要求當局詳細說明新學院的推行時間表及擬議選址。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表示,建設新公務員學院的建議只處於初步構思階段,現階段尚未有執行細節。他將出訪新加坡,以增進對當地公務員管理和培訓事宜的了解。政府當局對新學院的運作和涵蓋範圍並無既定立場,並會持開放態度聽取議員及公眾的意見。

新公務員學院所提供的課程

陳振英議員表示,他原則上支持施政報告中的相關措施。陳議員察悉,現時高級公務員會參與由內地著名院校開辦的國家事務研習培訓課程,並詢問該等課程會否由香港的新公務員學院所開辦的課程取代。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指出,就節省時間及資源而論,在香港舉辦課程更符合成本效益。他亦強調到訪內地以了解內地最新發展的重要性。促進本地公務員與內地/海外公務員在知識和專長方面互相分享及交流,至關重要。因此,政府當局會繼續安排公務員參與內地的國家事務研習培訓及海外課程。部分政策局/部門(“局/部門”)亦會安排人員到與其有直接工作關係的國際機構參加暫駐計劃。

延長公務員的服務年期

陳振英議員關注到提高現職公務員的退休年齡會否阻礙晉升,並要求當局就延長服務年期的建議所造成的財政影響提供相關詳情。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表示,容許在2000年6月1日與2015年5月31日之間入職政府的現職公務員選擇在65歲(文職職系)或60歲(紀律部隊職系)退休的建議,旨在配合增加勞動力的目標和回應公務員的訴求。政府當局正擬備實施詳情,並將於2018年年初諮詢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