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殘疾人士為公務員
聘用殘疾人士為公務員的情況
陳振英議員注意到,在招聘過程中,政府當局會把取得及格分數的申請人劃分為三個適合聘任組別,分別是 “非常適合”、”適合”和”尚算適合”,而在適合受聘的殘疾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殘疾申請人會獲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他詢問在 2018 年 4月至 2019 年 9 月期間獲得聘用的 104 名殘疾人士所屬的分類為何。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解釋,由於獲得聘用的人士被視為適合受僱,政府當局並無收集該等人士屬於哪個適合聘任組別的資料。他補充,在個別招聘工作中,殘疾應徵者是否適合受僱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 應徵者的能力與有關空缺的工作要求是否相稱。舉例而言,殘疾人士可能較難履行涉及大量體力勞動和戶外工作的職責;但值得注意的是,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9 月期間應徵助理文書主任職級的殘疾應徵者的成功率(38.71%)高於其他應徵者(25.83%)。
推動聘用殘疾人士的措施
陳振英議員詢問政府當局有否進行任何調查,以了解殘疾人士在私營界別的受僱情況。陳議員認為, 政府當局應與私人企業分享相關經驗,以促進殘疾人士受僱。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強調,政府政策是通過制訂和確切落實適當的措施,確保殘疾人士與其他申請人一樣在投考政府職位時享有平等機會。對於張議員提出的定額建議,政府當局務須審慎研究,因為其建議或會對殘疾人士產生標籤效應,亦不利於他們融入工作環境。至於協助殘疾人士就業的一般政策,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表示,有關事宜屬勞工及福利局的職權範圍,他相信該局會留意殘疾人士在私營界別的受僱情況。
一名市民的來信
陳振英議員贊成事務委員會應舉行公聽會聽取殘疾人士對當前課題的意見。
主席總結時表示,經考慮委員的意見,事務委員會將舉行公聽會,聽取公眾就此項課題的意見。事務委員會將於稍後告知委員有關公聽會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