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2024-2025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中有關公務員事務的事宜
陳振英議員:謝謝主席,有3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是公務員編制零增長,但是中間應該有增有減,據我所知,7個紀律部隊增和減的幅度都比較大。
我想問局長,除了紀律部隊之外,可否告訴我們,其他部門當中有哪些的增和減特別多?以及原因為何?
第二,我也知道其實不是有編制就可以聘請人手,因為實際要聘請多少,公務員方面好像還有一個由司長主持的會議決定優次。我想問一問,因為我相信每個部門的人事費用佔部門支出的比例都是最大的,未來又要削減1%,如果在該會議上爭取不到增加人手,部門很容易就要考慮,可以從哪裏削減 該1%。因此,我想問,由司長主持的該會議,是一個定期會議,還是當局按需要召開的?因為如果會議不是經常召開,我便會擔心,一方面會影響招聘,另一方面也會影響部門計劃如何削減該1%支出的整體計劃。
最後一個問題是有關發還醫療費用。剛才幾位同事都問了,我見文件也寫着,為何下一年的預算增加35.3%呢?因為發還醫療費用是由需求帶動,而需求受到4個因素影響,一個是人數增加,一個是人口壽命增長,一個是藥物加價,以及有些新藥物面世。我想問,當局就這4個因素計算增幅時,有否衡量過哪一個因素比較大?是人數還是因為藥物加價比較重要?以及當局的預算是以何基礎計算?是人數增加某一個百分比?藥物增加的費用又有某一個百分比?或者人口壽命增長又有某一個百分比?是否十分科學地計算出來,還是都是一個預計數字呢?謝謝主席。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多謝主席。就哪些部門有大的增減方面,或者說增加,我便會比較容易告訴大家,減的就要逐個部門去看。增加的,我剛才都提過,增加得最多的就是消防處,消防處增加超過100個職位。另外就是我剛才提過的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文化體育及旅遊局為了粵港澳三地聯合承辦的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新增了不是在局裏面,而是局代其他部門——有關部門新增了125個有時限職位。這些職位分布在局內、警務處、政府資科辦、運輸署、消防處、機電署、建築署等。 另外,譬如屋宇署,因為要推展樓宇安全行動,包括加強對日久失修的構築物及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僭建物的執法,也新增了35個職位,這些都是職位有所增加的部門。
職位減少的部門方面,或許我可以說一說,通常是數目比較大、人數比較多的部門,服務也多,這些部門重訂工作優次、利用科技或改善工作流程以節省人手的空間比較大,因為提供的服務比較多,可以就每項服務也檢視如何節省人手,節省到的人手比較多。
我舉一兩個例子,譬如食物環境衞生署在2024年3月31日修訂預算的編制是 11 483, 在 2025年,即一年之後,預測是 11 381,即大約減少100人。另外,譬如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在 2024年 3月 31日的編制是 10 455個,在一年後,我們預計是 10 378個,也是減少大約80個,兩者都是大部門,可以重訂工作優次、重新規劃其服務,有關空間比較大,所以減幅也比較多。
先回答第二個問題,我們內部有機制審視部門對於人手增加的需要,或其實是對於整體資源上增加的需要。我亦想解釋有關概念,如果其編制存在,即是以前已經審視過,有關部門便可以招聘人手。然而,如果需要增加編制,便要按內部機制審視。就內部機制而言,我們每年因為編製預算案,都有一個循環,會在特定時候審視各部門的需要,但我們都明白部門會有一些突發性需要,所以如果有突發性需要,在年內不是在特定時間亦可以按相同的機制處理。如果部門按機制獲批准在下一個財政年度可以增加人手,便自然會有編制的數目,可以進行招聘。
第三個問題,關於發還醫療費用,其實各個原因都有,也很難預測,我們並非有個很科學化、基於哪一個原因、有多少個百分比而得出的預測,但我們以前曾經見過一些個案,譬如有關年內,有較多公務員或合資格人士需要用比較昂貴的藥物,該等藥物昂貴的程度甚至以百萬元計,這些個案只要增加 兩三個,整體的數目便會很多,所以我們每年也傾向不會把預算設於僅僅足夠的水平,不會與去年的一模一樣。然而,至於背後有否科學理據方面,我們亦只能做一個比較合理的預測,不會將預算增加一倍或兩三倍,但也不會把預算設於僅僅足夠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