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出創科學人計劃
傑出創科學人計劃的吸引力
陳振英議員表示支持該項計劃,因為人才是推動創科發展成功的關鍵。陳議員察悉,政府當局將為聘請獲選學者的大學提供不多於大學實際提供薪津金額一半的資助,每名獲選的學者上限為每年100萬元,為期最多5年。他詢問,對那些可能獲得大學終身聘用的創科學者來說,該項計劃的聘用條件是否具吸引力。陳議員察悉,每名獲選的學者最多可獲共500萬元的資助(分5年發放),研究團隊則可獲共460萬元的資助(分3年發放),他詢問兩者的資助期有此差別的理據為何。
創科局局長表示,該項計劃旨在透過資助,讓8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大學在聘任國際知名的創科學者及其研究團隊來港任職時,能提出更具競爭力的聘用條件。除了來港學者的薪金津貼和聘用團隊研究員的津貼外,開設實驗室亦會獲得資助。大學教授的聘用條件屬大學的自主範圍。該項計劃會向大學提供相當於大學給予學者薪津金額一半的資助,上限為每年100萬元。至於研究團隊的資助期,設定為3年是為了與完成研究項目通常所需的時間一致。創科局局長補充,該項計劃的總承擔額現時約為20億元,但政府當局會按情況所需,考慮擴大該項計劃。
監察
陳振英議員詢問當局以何準則評估該項計劃的成效。黃定光議員亦有類似看法,詢問對於未能達到表現要求的獲選學者,有關合約中有否訂明終止條款。
創科局局長表示,當局會根據取得的研發成果及其商品化比率等,評估獲選學者的表現。有關大學需向評審委員會提交年度報告,闡述獲選學者的表現評核及其所獲資助的使用狀況。如不遵守資助條件,個別學者/研究員獲得的資助可被中止。
有香港境外母公司的駐港公司統計調查及初創企業統計調查結果
有香港境外母公司的駐港公司按年統計調查
陳振英議員表示,根據有香港境外母公司的駐港公司按年統計調查,金融及銀行業地區總部/地區辦事處/當地辦事處的公司數目由2019年的1 787間下跌至2020年的1 735間。他詢問投資推廣署有否與那些已撤離香港的地區總部/地區辦事處/當地辦事處作出跟進,以期制訂合適的措施,挽留外來直接投資。此外,陳議員察悉,投資推廣署於2019年完成的項目當中,約有47%及36%的公司分別視進入大灣區和”一帶一路”市場為其決定投資/擴充業務的因素之一。他詢問於2020年完成的項目的相關數字。
投資推廣署署長回應時表示,在許多情況下,投資推廣署/統計處是在嘗試聯絡有關地區總部/地區辦事處/當地辦事處進行調查時,才得悉其已撤離香港。由於這些公司沒有聯絡人,故難以確定其撤走的原因。據投資推廣署分析,這些公司或因種種問題而撤走。當中有些公司或已跟其他實體合併或被收購,有些可能已將業務重心轉移至世界其他地方。不過,投資推廣署曾與得知正考慮將部分或全部業務撤出香港的公司聯繫,並察悉其考慮因素通常屬商業性質。這些公司有的未能在本港找到客戶群,其他或因供應鏈改變而考慮將業務遷移。
投資推廣署署長和投資推廣署助理署長(三)進一步表示,除了政府當局文件提及的兩項按年調查,透過投資推廣署在香港設立業務或大幅擴展業務的公司在完成新投資或擴展投資後,該署亦會向有關公司收集意見。在2020年,這些公司當中約有46%及30%分別認為大灣區發展和”一帶一路”倡議是在港投資的主要吸引之處。投資推廣署助理署長(三)補充,香港鄰近大灣區的內地城市,對初創企業亦具吸引力。除此之外,政府提供資助,亦是初創企業來港開業的主要原因之一。
陳振英議員認為,投資推廣署與潛在客戶會面時應特別強調香港的金融穩定,包括透過聯繫匯率制度維持港元匯率穩定、銀行體系健全及股票資本市場穩健。他又詢問投資推廣署如何與其他政府部門及主要持份者合作,以吸引外來直接投資。
投資推廣署署長向委員保證,投資推廣署向世界各地推廣香港時,內容會涵蓋香港所有基本特質,包括陳振英議員提及的各點。在協作方面,投資推廣署與其他政府部門及不同界別的本地持份者一直合作無間。投資推廣署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合作,獲其撥款成立專責金融科技團隊,並會在吸引家族辦公室方面與財庫局合作。在金融服務界,投資推廣署與金融發展局、監管機構及商會合作;在創科界,亦與創新及科技局、創新科技署、科技園公司、數碼港、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研發中心、本地大學及香港科技界合作。至於在境外進行推廣活動方面,投資推廣署與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及香港貿易發展局亦為緊密的合作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