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動議的「推動金融科技中心發展 鞏固本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議員議案

2019年1月30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推動金融科技中心發展,鞏固本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議員議案 發言

代理主席,我動議通過印載於議程內的議案。金融科技 (“Fintech”)泛指科技在金融服務中的應用,利用科技創新金融產品,改變經營模式及優化業務流程,讓客戶感受更佳的用戶體驗。近年 Fintech 正以燎原之勢迅猛發展,憑藉迭代加速化、用戶大眾化、市場全球化、服務實時化,以及要素科技化等特點,逐漸成為全球金融和經濟發展的全新驅動力和增長點。

金融科技能夠為金融服務增值,對鞏固和提升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可以發揮促進作用。近年,在政府的積極推動下,香港的金融科技發展亦正在急起直追。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去年公布銀行 業開放應用程式界面(API)框架,推動香港進入”智慧銀行”新紀元;金管局亦即將於本季度內發出首批虛擬銀行牌照;去年年底首個大型跨銀行及跨企業的區塊鏈項目”貿易聯動”平台亦已投入服務,可見金融科技正陸續普及和應用。

我今天提出這項 “推動金融科技中心發展,鞏固本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議案,旨在促請政府採取有效措施,吸引金融科技企業和人才落戶香港,鼓勵本地大專院校開設更多金融科技專業課程,提升全社會金融科技應用率,以全面加快香港金融科技的發展步伐,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代理主席,我相信金融業對香港的重要性毋庸置疑,除佔本地生產總值約 18%外,人均 GDP 亦居各行業之首。英國金融智庫 Z/Yen Group 和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去年公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數”排名,香港位列第三,僅次於倫敦和紐約。但是,大家也知道,環球金融中心的競爭非常激烈,如香港要繼續保持現時的領先地位,便需與時俱進,否則很容易不進則退。

在金融科技方面,儘管目前香港的發展規模未算很突出,但也擁有不少有利發展的條件。根據德勤發表的《連接全球金融科技:2017 年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報告》 (Connecting Global FinTech: Interim Hub Review 2017),香港名列全球最重要金融科技中心第六位。2018 年全球創新指數,亦將由香港與深圳的創新及科技業組成的深港科技集群評為世界第二大。國家亦充分肯定香港擁有雄厚的科技基礎和高質素人才,支持香港成為國際創科中心。數據顯示,香港獲得的金融科技投資金額亦有持續增加的趨勢,由 2015 年僅 1.08 億美元,升至 2017 年約 5.46 億美元。

金融科技與傳統銀行業一樣,依賴人才方能迅速發展。不過,現時全球金融科技人才供不應求,香港亦不能幸免。根據香港銀行學會去年 12 月公布的銀行業人才培訓和發展調查結果,顯示高達九成七 受訪者認同銀行從業員需要提升金融科技知識,但目前只有四成四受 訪者曾報讀相關課程。調查亦同時指出,有六成三受訪者認為本港銀行業”技能缺口”問題相當嚴重,情況在金融科技和網絡安全兩方面特別明顯;至於如何填補這一缺口,有五成半受訪者認為應從企業內部培訓,另有兩成受訪者認為需從外地引入相關專才。

近年,香港的大學已相繼推出與金融科技相關的課程,但學額僧多粥少,每年受訓畢業生的數目相當有限。由於人才培訓需時,供應未能即時滿足現有市場需要,而業界自身的培訓工作,坦白說只在起 步階段。如香港要發展金融科技,必須從加快培訓本地及吸引其他地區的人才兩方面一同着手。

代理主席,不少有關金融科技的研究均提到,要成為金融科技中心,需具備以下數個元素:市場、人才、資金、政府支持和規管制度。我認為政府在態度上是否具積極性、在政策上是否具前瞻性,以及在行動上是否具持續性,均是香港能否推動金融科技不斷發展的關鍵因素。

接下來我想討論數點。首先,我想討論政府在金融科技方面的政策。這一方面,我會以”雞肋”來形容。在稅務安排方面,立法會去年通過《2018 年稅務(修訂)(第 3 號)條例草案》,讓合資格研發開支和活動開支可獲超級(即雙倍)扣減稅務優惠。然而,正如我在相關的法案委員會上指出,金融業每當引進金融創新,均被監管機構(即金管局)要求由第三方專業機構提供意見和檢測,但該等檢測費用未能受惠超級扣稅。此外,金融機構與境外母公司共同進行研發(即金融創新)的開支,亦難以獲得全額稅務優惠。

另一方面,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亦推出”易着陸”計劃,希望透過租金優惠政策吸引跨國公司落戶。不過,誠如我在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指出,政府現時拋出的方案,是為合資格公司提供100 萬元或 50%租金減免,為期最多 5 年。這項資助措施在互聯網龍頭企業和金融科技公司的眼中,相信根本微不足道,怎能打動這些企業來香港安家落戶呢?

政策要具有吸引力,又不被批評為利益輸送,我承認如何拿捏是有難度的。儘管如此,我仍希望政府有所擔當,拿出合情合理、經得起考驗的稅務優惠等資助措施,吸引本地及海外金融機構聯同科技公 司不斷進行研發。

其次,金融科技的規管制度。嚴謹的監管條例會限制創新空間,但胡亂放寬也可能吸引海外具有市場實戰經驗及技術的企業爭先恐後,一窩蜂地推出創新方案,造成市場混亂。虛擬貨幣或相關的集資活動便是其中一個典型例子。我認為這類金融產品需經監管機構審慎研究,才能允許進入大眾市場。因此,我建議有序放寬監管,對本港發展金融科技最為有利。監管機構應研究在可控的情況下,逐步開放或修改現時的監管條例,以支持及推動本地銀行業加快創新。

金管局在 2016 年開始推出的金融科技監管沙盒(“沙盒”)是很好的嘗試。沙盒允許銀行及其合作的科技公司,在無需完全符合金管局的合規要求下,試行其研究項目。到目前為止,約有 40 項科技成果進 行測試。我建議進一步擴展沙盒計劃的範圍,例如鼓勵本地金融機構與其他地區的金融機構加強合作,以及將試點擴展至其他鄰近科技先進的地區,例如深圳前海。

第三,完善金融科技的生態系統。要發展金融科技社群,產生凝聚力是很重要的因素。新加坡的金融科技中心 LATTICE80 的面積超過 3 萬平方呎;香港數碼港目前提供 4 座寫字樓,面積超過 9 萬平方 呎,但租戶不限於金融科技公司。政府或會強調,這些金融科技企業可以選擇落戶數碼港、科學園或將來的落馬洲河套地區。不過,這都是分散式的規劃。我希望政府可以深化金融科技的研發,以及辦公園區的長遠規劃,提供較集中的科研地點。

政府能否及時保障金融科技的研發成果,也是其中一個重要的誘因。新加坡的知識產權署推出名為金融科技專利優速 (FinTech Fast Track Initiative)的服務,大大縮減過往申請金融專利曠日持久的問題,將目標定為由原來的 2 至 4 年縮減至半年之內。我期望政府亦可以檢討和加快目前金融科技專利申請的時間,令香港在這方面不會落後於人。

第四,加大科研基建和人才培訓的投入。《2018 年 IMD 世界人才報告》確定人才最具競爭力的地方是歐洲,它們的共通點是高教育投資和優質生活。一直以來,香港在科研投資明顯低於其他國家和地 區。雖然特區政府已訂下目標,在 2022 年之前把科研開支提升至佔本地生產總值的 1.5%,但政府一直不是很有信心做到。假如政府願意牽頭加大科研基建和人才培訓的投資,我相信這個比例不難達到。

金融科技的研發耗費龐大,企業是否願意長期投放如此龐大的資源,取決於研發是否得到顯著的成效。剛才提到的沙盒便是好例子, 可以加快銀行推出產品的速度、測試市場反應,減低新產品的風險。 但是,我期望政府能夠提供更多金融科技基建和支援,例如目前正在 開發的中央客戶資料庫 KYCU(Know Your Customer Utility)(譯文:認識你的客戶)平台,以及由商業機構營運的信貸資料庫等金融基建,尤其是 KYCU 現時只針對企業,未包括個人。政府應該牽頭將 KYCU 變為公共服務,使市民更有信心,讓業界可以轉移注意力在金融科技研發上,加大客戶服務的投入。

除此之外,政府在大學制訂課程時,應透過合作計劃,將 STEM 教育課程與金融科技業界聯繫起來,提供更多培訓選項,這亦是 2017 年全球金融科技人才短缺調查的建議。

同時,雖然金融科技是資訊科技年代的產物,但從事這個行業多年的從業員,只要得到適當的培訓,同樣可以填補這方面的人才短缺。新加坡有全國職工總會、理工學院及其 FinTech 協會,由 2017 年 開始推出金融科技人才課程。我促請政府盡早聯同業界,提供切合行業需要的網上課程,並授予適當的資歷和專業認可,讓銀行員工可彈性安排學習時間,提升自我價值,適應這個行業的技術變化。此外, 政府亦應該盡快引進其他地區的優才,針對更多關於金融科技的人 才。只有雙管齊下,才有機會填補現時的人才缺口。

代理主席,金融科技可促使產品和服務向智能化演進,不單令金融業界受惠,它的應用使金融服務滲透到市民的生活、消費和出行等不同領域,實現普及金融。

我暫時發言至此,希望先聽取其他議員就議案表達的意見。多謝代理主席。

陳振英議員動議的議案如下:

“行政長官在 2017 年施政報告指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擁有高度發達的資訊及通訊科技產業,是開拓金融科技的理想地方’;就此,本會促請政府採取有效措施,吸引金融科技企業和人才落戶香港,以及鼓勵本地大專院校開設金融科技專業課程,以提升社會的金融科技應用率。”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2019年1月30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推動金融科技中心發展,鞏固本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議員議案的開場發言 

主席,首先,我要感謝陳振英議員動議這項議案辯論,以及陳健波議員、郭榮鏗議員、莫乃光議員、黃定光議員和張華峰議員提出的修正案,讓我們有這個機會,向立法會匯報我們在推動金融科技發展方面的工作,以及就相關的議題交換意見。

近年,發展金融科技已成為國際大趨勢。發展金融科技不但可以提供創新的金融服務,便利市民的生活;更可以提升香港金融服務業的整體競爭力,鞏固香港作為亞洲領先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事實 上,香港是全球排名第三、亞洲排名第一的金融中心,更是亞洲第一的基金管理樞紐。自 2009 年起的 10 年內,香港全年首次公開招股集資額在其中 6 年全球稱冠。此外,香港是世界第六大和亞洲第二大銀行中心,全球 100 家頂尖銀行中有 77 家在香港經營,也是世界第四大外匯市場。

特區政府發展金融科技的政策目標,就是要結合本屆政府積極推動的創新科技,以及在金融服務方面的固有優勢,打造香港成為亞洲區內活躍的金融科技中心;在培育本地金融科技人才的同時,讓來自 海外和內地的金融科技人才交流和探索新機會,讓香港的金融科技生態圈繼續蓬勃發展。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有不少發展金融科技的優勢;除了有高度發達的資訊及通訊科技產業之外,香港的金融法規清晰,而且監管制度完善、與世界接軌,一直都是國際金融機構的理想落腳地。 而 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擁有高度開放和國際化的市場,而且人才、資金和信息自由流通。這些獨特的優勢都使香港成為發展金融科技的理想地方。

正如特首在施政報告中倡議,在推動經濟發展上,政府要擔當”促成者”和”推廣者”的角色;在推動金融科技發展時,我們亦一直扮演”促成者”和”推廣者”,從 5 方面推動金融科技的發展,包括推廣、支援 措施、規管、人才和資金。在政府、金融監管機構及業界共同努力下,香港金融科技生態的發展更見蓬勃。現時香港已經有超過 500 家金融科技初創企業和公司,而全球知名的創新實驗室和加速器計劃,包括埃森哲(Accenture)金融科技創新實驗室、德勤(Deloitte)亞太區區塊鏈實驗室,以及來自以色列的金融科技平台”The Floor”等亦紛紛落戶香港。

主席,現在我將繼續聆聽議員對議案及修正案的意見,在總結發言時再作整體回應。多謝主席。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2019年1月31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推動金融科技中心發展,鞏固本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議員議案的發言 

主席,我再次感謝陳振英議員動議這項議案辯論,以及各位議員的寶貴意見,亦很高興聽到所有發言的議員都支持政府加強推動香港金融科技發展。正如我在開場發言時提到,政府 一直從 5 方面推動金融科技的發展,包括推廣、支援措施、規管、人 才和資金。各位議員提出的建議都包含在我們這 5 方面的工作當中。我會先從這 5 方面講解一 下政府的政策及現時推動金融科技的工作,然後就個別議員提出的重點和建議作出回應。

(a) 推廣

在推廣方面,投資推廣署成立的金融科技專責小組 (“專責小組”) 負責吸引及協助海外金融科技公司、初創企業家、投資者和培育中心等落戶香港。自 2016 年 9 月成立以來,專責小組已為超過 450 家金 融科技公司提供協助,並吸引了 15 個創新實驗室和加速器進駐香港。專責小組亦會舉辦和支持一系列推廣香港金融科技業的活動,包括年度盛事香港金融科技周。剛在去年 11 月舉行的金融科技周便吸引了超過 8 000 名來自 50 多個地方的與會者參與,有部分在座議員亦應邀參與。在香港金融科技周的最後一天,我們更首次跨出香港,到深圳體驗內地金融科技發展的情況。是次深圳日提供一個讓海外、內地和本地的金融科技社群聯繫起來的機會,促進交流合作,開拓商機,正正突顯了香港的獨特優勢和作用。

另一方面,政府和金融監管機構亦先後與包括英國、新加坡、瑞士、迪拜等地簽訂了金融科技合作協議,建立起金融科技合作和交流 的網絡。例如在與英國簽訂的 “金融科技橋樑 “(Fintech Bridge)協議 下,香港和英國兩地的金融科技公司可以利用彼此的支援措施,而投資推廣署和英國國際貿易部(Department for International Trade)亦已分別於 2018 年 3 月及 10 月在倫敦及香港舉辦了金融科技獎比賽;在香港金融科技周 2018,英國亦有業界代表參與,開拓亞洲市場。

(b) 支援措施

第二方面有關支援措施,數碼港 Smart-Space 金融科技專區已於 2016 年啟用,為初創企業提供空間作業務基地。數碼港亦提供一系列培育及加速器計劃和資助計劃,為創業家及初創企業提供全方位創 業支援和財務資助,亦會安排他們與投資者和金融機構會面,拓展業務。最新推出的”海外及內地市場推廣計劃”則提供財政資助,協助初創企業進行市場研究和推廣、到境外參加展銷活動,以及開拓外地市場。在一系列的支援措施下,數碼港的金融科技生態圈蓬勃,當中初創金融科技公司至今更成功集資超過 15 億港元。

在金融科技基建方面,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已在去年 9 月推出快速支付系統”轉數快”,提供一個全面接通不同銀行及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的平台,讓市民可以隨時隨地利用收款人手機號碼或電郵地址作收款帳戶代碼進行跨銀行及儲值支付工具的即時資金轉帳。截至 2018 年年底,”轉數快”已收到超過 200 萬個登記註冊,共處理了超過 481 萬宗交易,涉及總額約 1,050 億港元及 28 億元人民幣,平 均每天處理約 5 萬宗交易及 11 億港元交易金額。政府亦正研究利用”轉數快”,便利市民透過不同的銀行流動應用程式及電子錢包繳交政府帳單,以推動流動支付市場的發展。

另一項在去年 10 月啟動的金融科技基建,就是由香港 12 間銀行組成的聯盟共同開發的貿易融資平台”貿易聯動”。通過數碼化貿易文件,自動化貿易融資流程和利用區塊鏈技術的功能,”貿易聯動”能提 高貿易效率,降低貿易風險和促進貿易流程中獲得融資的機會。金管局會繼續積極探索把”貿易聯動”和其他海外平台連接起來。

此外,銀行業開放應用程式介面,即所謂 API 框架在今年起分 4 階段實施,促進銀行和科技公司之間合作,讓科技公司可以使用這些數據發展不同的新服務,例如一些能夠比較不同銀行的產品和服務資料、綜覽名下戶口的財務情況的應用程式等,為客戶帶來創新、便 利和穩妥的服務和新體驗。

(c) 規管

第三方面有關規管,在推動金融科技發展時,政府一方面致力鼓勵金融創新,同時亦要做好市場監管,保障投資大眾的利益。

金管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 “)和保險業監管局 (“保監局”)已分別設立金融科技平台和沙盒,加強監管機構與業界之間的溝通,並提供一個讓科技公司可以測試這些金融科技項目的平台,從而加快推出產品的速度及減低開發成本。監管沙盒自推出至今,已有超過 40 項新科技產品使用沙盒進行試行,其中 28 項試行經已完成,有關產品亦已先後推出。

我們的金融監管制度亦與時並進。金管局在去年完成諮詢後,發出《虛擬銀行的認可》指引修訂本。金管局有望在今年首季開始向虛擬銀行發出牌照,讓市民和企業在銀行服務方面有更多及更好的選 擇,同時促進普及金融。

此外,保監局有見金融科技的發展,在去年推出一項試驗計劃,名為”快速通道”(Fast Track),加快處理採用全數碼分銷渠道的新保險公司在香港或從香港經營保險業務的授權申請,並已在去年 12 月發 出首個循”快速通道”申請的虛擬保險公司牌照。

因應虛擬資產在市場上的發展和涉及的風險,我們在去年舉辦了有關”首次代幣發行 “,即 ICO 及 “加密貨幣”所涉風險的公眾教育活動,讓公眾正確和更全面了解參與”首次代幣發行”及”加密貨幣”買賣的潛在風險。而在規管方面,證監會在去年 11 月發表聲明,闡述有關可能規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概念性框架,以探索這些平台是否適宜受監管。這項監管方針如得到落實,可為有能力並願意依循嚴格標 準與作業手法的平台營運者提供一個合規途徑。

(d) 人才

第四方面,就金融科技人才培訓,我們從多方面入手,為香港建立一個金融科技的人才庫。在本地人才方面,6 所本地大學已相繼推出與金融科技相關的學士和碩士課程。而在政府推行的”指定專業/界 別課程資助計劃” 所涵蓋的指定自資學士學位課程當中,由 2018-2019 學年起亦加入了與金融科技相關的課程。職業訓練局亦在 2018-2019 學年起,開辦金融科技高級文憑課程。此外,金管局在去年推出金融科技人才培育計劃升級版,提供不同的實習計劃;自推出至今,共有超過 270 名學生透過計劃進行實習。

至於培訓在職人士方面,香港大學、數碼港及其他業界機構在 2018 年推出了亞洲首個大規模在線公開金融科技課程,即 MOOC 課程,讓包括在職的金融從業員能夠參與。為協助本地業界人士提高應 用創新科技的能力,政府和業界亦提供不同的培訓計劃;例如在提升保險業及資產財富管理業人才培訓先導計劃下,業界組織可以申請資助安排培訓,從而加強從業員採用創新科技的能力。

在吸引海外人才方面,政府在去年 8 月公布首份香港人才清單,將資深金融科技專才納入其中一項專業,並且將通過”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按現時年度 1 000 的配額,為人才清單下合資格人士提供入境便 利。此外,政府推出的”科技人才入境計劃”,為輸入海外和內地科研人才,實施快速處理安排。計劃會先適用於在香港科技園公司及數碼港從事金融科技及其他指定行業的租戶和培育公司。

(e) 資金

最後,在資金方面,現時有各種撥款計劃為金融科技公司提供支援,包括創新及科技局的 20 億元創科創投基金和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等。除此之外,數碼港亦成立了”數碼港投資者網絡”,以協助本地 初創公司聯繫本地及海外的投資者,滿足它們在各發展階段的融資需要,目前已有超過 100 位投資者參與這個投資者網絡,至今協助數碼港的初創企業籌集超過 2 億元。

現在,我會就個別議員提出的建議作出一些回應。就陳振英議員在議案中有關提升社會的金融科技應用率的建議,正如我早前提到,政府一直從多方面推動金融科技發展,讓金融科技普及化。我們亦明 白提升社會的金融科技應用率其中關鍵之一是要讓市民對這些新科技抱有信心。因此,政府在發展金融科技的同時,會特別注意保障市民的個人資料,避免市民在使用這些新科技的時候泄漏個人資料而導致對金融科技應用失去信心。我特別留意到莫乃光議員在修正案中亦提及要有一個完善保障個人私隱的制度。現時金管局已明確要求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須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和相關指引,妥善保管及處理客戶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最近亦全面檢討《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確保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在日常運作中有採取適當的措施保障個人信貸資料,防止不當取閱。

就郭榮鏗議員在修正案中提及法例要與時並進,正如我剛才所說,各個金融監管機構都有就金融科技發展的監管上作出一些檢討和調整。例如在規管儲值支付工具方面,《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 例》(第 584 章)於 2015 年生效,訂明有關儲值支付工具的發牌及監管制度。截至 2018 年 9 月,使用中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總數為 5 181 萬個,總交易量約為 15 億宗,而總交易金額為 410 億港元。這正正顯示了各個金融監管機構的工作和努力。

關於陳健波議員及莫乃光議員在修正案中建議協助加強本地科技初創企業和金融機構的溝通,數碼港正正提供了一系列的措施,為本地初創公司和大型金融機構進行服務配對,涵蓋的金融科技服務包 括”電子化認識你的客戶”(eKYC)、個人和生物識別、身份認證、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數碼港會繼續推動相關的工作。

關於莫乃光議員在修正案中建議協助企業加強資訊保安的能力,證監會已於去年刊發有關網絡保安基本規定的指引,當中包括適用於登入系統的雙重認證,並同時就業界在網絡保安及資訊科技風險管理方面的良好作業手法發出通函。

關於黃定光議員在修正案中建議開發”電子化認識你的客戶”(eKYC)平台,金管局一直與香港銀行公會(“銀行公會”)緊密合作,鼓勵業界運用”專業資訊機構 “(KYCU),以提高銀行進行客戶盡職審查的效率和提升客戶體驗。現時銀行公會已收集市場對有關發展的興趣和建議,會因應研究結果決定”專業資訊機構”的未來發展。議員有提及而我們亦了解,目前來說銀行公會的 KYCU 主要是針對中小企的KYC,而創新及科技局在設計數碼個人身份(eID)系統時亦預留彈性,使系統在日後可靈活地支援公私營機構提供的服務,包括用於協助金融機構進行”認識你的客戶”的程序。多位議員提到個人 eKYC 的 重要性,所以我們會積極研究香港如何發展一個個人資料庫,作為一個基建鼓勵促進 KYCU 的成立,亦可助長金融科技,特別是初創企業的發展。

此外,黃定光議員亦建議加強跨境流動支付。政府和金管局一直積極推動這方面的工作,並與內地相關部門研究本地電子錢包在內地使用。去年 10 月起,騰訊旗下的 WeChat Pay Hong Kong 已經可逐步於內地使用。其他一些支付營運商,例如銀聯國際及中國銀行(香港) 有限公司,亦推出了手機支付應用程式方便港人在內地進行手機支付。金管局會繼續與內地相關部門探討香港電子錢包在內地更廣泛使用的可行性。

就張華峰議員在修正案中提及的科技券計劃,創新科技署一直密切檢視科技券計劃的運作,並適時優化。例如去年 2 月放寬了計劃的申請資格,讓更多本地企業,包括較大型企業及初創企業受惠。創新 科技署正就計劃的成效及運作模式,包括資助範圍、資助額及評審程序進行全面檢討,並會根據檢討結果進一步優化計劃。

就議員提及跨境金融監管沙盒的建議,我們十分歡迎內地及大灣區的金融科技公司來港發展,並歡迎合資格的內地公司申請使用金管局、證監會和保監局的金融科技監管沙盒作測試,以加快新科技產品 的推出。金管局、證監會和保監局亦設有金融科技專用平台,專責與金融科技業界溝通。內地及大灣區的公司如有興趣在港擴展業務,可透過金融科技專用平台與監管機構直接溝通,了解有關監管合規等問題。

有意同時在內地、香港及澳門推行的金融科技項目,需要同時符合 3 個地區的監管法規。因應大灣區的發展,我們樂於與區內的監管機構作進一步溝通。我們對於加強粵港澳三地金融科技監管交流的建 議持開放態度,並願意共同研究。

就監管科技應用,即 Suptech 方面,金管局認為金融科技除了可應用於銀行和客戶之間的介面,亦可應用於銀行和監管機構的介面,這將有助銀行加強風險管理和合規工作的成效。因此,金管局擴展了 “銀行易”的工作範疇,以便推動 Regtech 在本港的發展和建立 Regtech 的生態系統。工作範疇包括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監察科技;審慎風險管理和合規;以及研究”機器可讀”(machine-readable)的監管要求。此外,在監管科技,即 Suptech 方面,金管局將會對收集更精細監管數據和透過科技優化監管流程等進行研究,期望能制訂一個整體規劃,繼而按序落實有關的建議。

至於證監會方面,他們設立了一個跨部門的市場信息剖析項目及 一個數據分析小組,應用數據科學技術來分析源自內部及外界的金融市場數據,以進一步提升監管效率。此外,證監會曾以試驗方式就重 組及查問持牌商號提供的交易相關數據進行分析,並識別出原本可能無法偵察到的違規情況、監控缺失及不合規情況。上述結果令人鼓舞,故證監會現正制訂業界標準,以訂明業界因應證監會要求須提交的交易相關數據的內容及格式。

就議員提及銀行開戶困難的問題,在經過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金管局認為有關情況已有改善,並將會繼續與銀行業界、商界和有關各方合作,共同應對,使銀行在維持有效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 集制度的同時,亦能夠落實普及金融,讓正當企業及個人客戶不會在獲得基本銀行服務方面受到不合理的阻礙。

為進一步改善情況,金管局亦已委聘服務供應商喬裝客戶到零售銀行作現場檢查的工作,金管局現正詳細審視供應商所提交的初步檢查報告。視乎有關檢查結果,金管局會向個別銀行作出適當的跟進。 金管局亦正進行有關中小企開戶的專題評估,以監察銀行就改善客戶體驗所推行措施的成效,以及識別良好手法及注意事項,並將與業界分享相關結果。金管局亦正積極與業界探討在銀行開立及維持帳戶方 面運用創新科技,例如人臉識別、生物認證等,協助遙距開戶,以便提升銀行管理風險能力及改善客戶體驗。

就議員提及的其他建議和措施,我們會與相關的部門一同研究。

最後,我要再次感謝各位議員就推動金融科技發展的工作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我們會繼續推動和加強支援金融科技發展的措施,讓香港成為一個亞洲區內活躍的金融科技中心,並鞏固香港作為亞洲領先 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我謹此陳辭,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