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大會 政府議案:根據《借款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發言

根據《借款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主席,本人謹以負責審議根據《借款條例》第3(1)條提出的擬議決議案小組委員會的主席身份,向立法會報告小組委員會審議工作的重點。

擬議決議案的目的,是落實財政預算案中提出,為“基礎建設債券計劃”及“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設定5,000億元的合共借款上限。發債所得的款項將會撥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用以支付政府相關基建和可持續項目的開支。

委員詢問上述兩項債券計劃合共5,000億元發債額度將如何分配、預計未來數年的發債規模和時間表。委員亦關注發債安排有否足夠監督,以及發債所得資金的處理和用途,例如會否用以支付政府營運開支。

政府當局表示,該兩項債券計劃未有劃分各自的額度,以期更靈活調度。在每次發債前,政府與香港金融管理局會視乎當時的資金需求和市場環境作決定。具體安排會由財政司司長擔任主席的督導委員會審核。當局強調政府嚴守財政紀律,發債所得資金將用於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下的合資格項目,不會用於支付政府經常開支。

至於發債規模及時間表,政府當局表示,2024-2025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兩項債券計劃將於2024-2025年度發債1,200億元,並在未來5年至2028-2029年度每年發債950億元至1,350億元,所得資金將繼續全數撥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並反映在政府的綜合帳目中。

在商議過程中,委員就進一步發展本地金融業提出多項建議及意見,包括發展更多元化的零售債券、人民幣債券及代幣化債券;加強支援債券交易及結算的措施;以及讓本地基金經理優先投資於上述兩項債券計劃下的機構投資者部分。當局承諾會因應情況把委員的意見轉交督導委員會考慮。

主席,以下是我個人對擬議決議案的意見。

當這項擬議決議案得到通過,政府將合共有5,000億元的借款上限,但在發行時,希望可以考慮增加以人民幣發行的比例,為境外投資者提供更多優質人民幣資產選擇。

目前離岸人民幣債券發行非常活躍,同時綠色及社會責任債券已成為債券市場發展的重要趨勢,如政府更積極採用人民幣計價發債,將可吸引全球資金來港投資人民幣資產,以及讓香港充分利用現時的市場趨勢,鞏固我們作為綠色金融發展中心的地位。

另一方面,可能未必與這次5,000億元額度直接有關,但政府除發行基建和可持續項目債券外,可同時考慮因應全球自然災害發生頻率上升,造成的損失日趨增加,發行巨災債券轉移風險。

巨災債券是較為新興的融資工具,但現時已成為發行規模最大、交易最活躍的保險債券,市場活躍度遠超排名第二的壽險債券。在亞洲,香港是巨災債券的主要發行地之一。特區政府於2021年推出為期兩年的保險相連證券資助先導計劃,為在港發行合資格巨災債券提供成本資助。至今香港共發行了4隻巨災債券,共計5.6億美元,其中3隻由中資保險機構發行。

現時主要是內地保險機構和國際組織在港發行巨災債券,未來為進一步宣傳香港的金融優勢,吸引更多國際金融組織、內地地方政府、東南亞金融機構等加入,特區政府可嘗試自身發行巨災債券,一方面可擴大現時的債券供給,另一方面亦可提升應對重大災害的風險管理能力,我懇請相關政策局予以研究。

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這項擬議決議案,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