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的士行車安全及保費加價問題”
陳振英議員:
主席,香港的士服務是本港主要路面交通工具之一,已有百多年歷史。現時的士數量有18 100多輛,平均每日載客量接近100萬人次。的士服務與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士交通安全引發的一系列問題,更是引起市民、保險業界及其他汽車使用者的關注。現時全港約有60多間保險公司從事汽車保險,但願意做的士保險的相當有限。正如剛才多位議員也有提及,的士意外率接近25%,達私家車意外率的10倍,其賠償金額亦相當巨大,儘管的士保費近年已年年加價,但的士保險業務在過去16年間,仍然有11年錄得虧損。
去年市佔率達六成的的士保險龍頭公司泰加保險宣布拒絕承接的士新保單,迫使保監局出手接管,以維持市場穩定和保障投保人的利益。據悉,受泰加保險影響的的士保單,其保費及墊底費不斷飆升,尤其是曾發生過交通意外的的士,動輒需要4萬元至5萬元,甚至6萬元至7萬元的保費。至於墊底費亦由2萬元加至5萬元;即使較少發生意外,俗稱獲“安全獎”的的士,其保費亦由以往2萬多元加至3萬多元,加幅達50%。繼去年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的士加價後,今年的士行業又再次提出加價申請,我相信,保費大幅提升,應該是不斷推高的士收費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十分感謝陳健波議員提出議案,鼓勵淘汰性能欠佳的老舊的士及逐步安裝駕駛輔助儀器等降低交通意外風險措施,以解決的士行車安全及保費加價問題,期望能從源頭上遏止的士保費持續上漲的勢頭。
據了解,香港目前並未有對的士使用年限作出規定,但車齡越大,導致交通意外的機率相應越高,的士保費亦會因此而上升。相較之下,雖然內地出租車發展時間不是很長,但大部分城市的出租車都已換代幾次。內地更有相關法例,制定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8年的規定,並根據機動車使用和安全技術及排放檢驗狀況,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因此,從交通安全和降低投保成本方面考慮,政府應考慮規限本港的士行車年限,以降低交通意外發生的機率,從而平抑的士保費每年持續上漲的情況。
目前亦有不少國家及地區利用安裝各式各樣的傳感器技術,在汽車行駛過程中隨時感受周圍的環境,收集數據,偵測及追蹤,並結合導航地圖數據,進行系統分析,提前讓司機察覺到可能發生的危險,有效增加汽車駕駛的舒適性和安全性。舉例來說,歐盟要求新生產車輛都必須配置駕駛疲勞警示、自動限速等輔助系統。相關法令已經在歐盟所有地區正式生效,所有車廠在2024年之後銷售的車款都必須配置相關安全配備;美國28個州亦已頒布了乘用車高級駕駛輔助系統相關條例。
相反,現時香港沒有類似規定。參考多個國家及地區在駕駛輔助儀器上的發展,政府應考慮按陳健波議員和其他議員的建議,提供一些財政資助,鼓勵的士全面安裝駕駛輔助儀器和接駁雲端的行車攝錄機。除了記錄行車狀況、監察司機的精神狀態及駕駛行為、釐清意外責任外,更可防止保險詐騙行為。長遠而言,提升的士業界整體安全標準及減少涉及的士的交通意外。
主席,本人支持原議案,以及陳紹雄議員和陳恒鑌議員的修正案,但對於易志明議員修正案的部分建議,我則有所保留。
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