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大會 議員議案:“全面打擊網絡詐騙罪行”發言

“全面打擊網絡詐騙罪行”議案

代理主席,近年信息技術、網上銀行及第三方支付工具快速發展,騙徒只需要一台電腦,便可全天候接觸到大量行騙對象,即使最終只有數人上當,騙徒仍然有利可圖。成本低,獲益高,令網絡行騙堵之不絕,騙案數目亦居高不下,損失金額更持續上升,對香港以至全球社會均有極大危害。十分感謝吳傑莊議員提出議案,促請特區政府優化現有打擊網絡騙案的措施。

網絡騙案的手法實在層出不窮,但不論使用何種“劇本”,最終目的都是騙錢。銀行是打擊騙案的重要持份者,亦是關鍵防線所在,我亦留意到有銀行同業宣布以流動理財應用程式逐漸取代多項網上理財服務,因為使用手機登入應用程式需要多重認證(例如指紋或面容識別),亦有銀行的應用程式開始不允許截圖或錄影功能,相信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用户。同時,為提升信用卡客户保障,銀行在網上服務或手機應用程式,提供“一鍵鎖卡”功能,讓客户盡快停用信用卡,防止被盜用後引致損失。

我更樂見警方與金管局及銀行近月推出多項聯合打擊詐騙措施,阻止不法份子利用金融體系收取騙款及清洗黑錢。根據警方透露,與主要銀行推出全新計劃後,透過分析傀儡帳户的交易紀錄,主動找出騙案受害人,而計劃自推出以來——剛才也有議員同事提及——成功勸阻超過200人繼續轉款給騙徒,成功減少受害人的財務損失。我相信一定要持續透過警方與銀行業界加強情報交流、資訊共享,進行即時跟進行動,才能更好地保護廣大市民。一旦有市民被騙,亦可將他們的損失減到最低。

然而,當市民意識到自己被騙,犯罪分子往往已將收到的騙款拆分轉帳,取走現金離去,銷聲匿跡。他們的身份經過層層偽裝,加上網絡追蹤的不確定性,導致追查案件極具挑戰性,追回騙款難度極高。對於網絡詐騙,“防患於未然”實在遠勝過“亡羊補牢”。

在各類網絡騙案中,損失金額最高的算是投資騙案——剛才也有很多同事提到——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作為提升香港市民的金融理財知識和能力的專責機構,應積極與警方合作,加強投資知識教育,提高市民對此類騙案的警覺性。此外,警方表示會繼續優化“防騙視伏器”的功能,利用自動識別功能,在用户瀏覽可疑網站及在接收可疑來電時發出警示,我希望該功能不斷優化,防止騙案的發生。

另一方面,雖然通訊辦、警方及主要電訊商已實施一系列源頭堵截的措施,但我自己仍不時收到假冒政府部門和商業機構的短訊及預錄語言形式的可疑來電,代理主席,剛才我也收到2個。新加坡亦有推出類似“防騙視伏器”的流動應用程式,利用人工智能,自動過濾詐騙短訊及來電等防騙措施,希望當局可參考和借鑒,堵截可疑短訊濫發。

電訊網絡詐騙往往是以跨平台、跨行業的形式發生,除了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電訊業務經營者之外,例如WhatsApp等社交應用程式、Google等網絡搜尋器營運商,對維護網絡安全、保障用户權益亦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政府除了要持續與數個關鍵行業合作之外,亦應建立一個多行業的合作平台,加強各方聯繫,提高反詐騙資訊數據融合和共享程度,從而實現跨行業、跨平台協同及快速聯動機制,一起為市民編織“保護網”,並不斷擴大“保護網”的保護範圍及“抵禦力”,達致有效打擊電訊網絡詐騙的目的。

代理主席,我支持原議案及7位議員同事的修正案,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