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書面質詢 – 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

立法會第十八題: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

陳振英議員的提問問題:

“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跨境理財通”)於2021年9月正式啟動,而”理財通2.0″服務在今年2月26日正式啟動。據報,今年3月份參與”南向通”的新增內地個人投資者人數按月上升近12倍,涉及的跨境匯劃金額亦按月增加7.9倍,惟”北向通”的有關數字沒有顯著增長。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出,有關情況的主要原因是內地與香港的利率環境存在差異及兩地居民的理財需要並不相同(例如香港居民已有不少分散投資的途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據報,截至今年3月底,南向通下的內地個人投資者持有的港澳投資產品的市值餘額逾98%為存款,而有金融業人士預期美國聯邦儲備局有機會在今年下半年開始減息,政府有否檢討南向通下的其他投資產品(例如投資基金及債券)的吸引力,以保持南向通的發展態勢;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就北向通的產品種類及銷售過程進行研究並推出優化措施,以吸引更多香港投資者參與北向通;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相關政策局及監管機構有否定期與內地相關部委就跨境理財通的實施情況進行溝通;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答覆:

「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跨境理財通」)為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居民提供一條正式、直接和便捷的渠道,跨境投資不同類型的理財產品,是大灣區金融發展的一項里程碑。

跨境理財通自2021年9月啓動至今持續穩步發展,「理財通2.0」已於2024年2月26日正式啓動,優化措施包括把個人投資者額度由人民幣100萬元提高至人民幣300萬元;降低南向通的參與門檻,支持更多大灣區居民參與試點;擴大參與機構範圍,新增符合要求的證券公司作為參與主體;擴大合格投資產品範圍;以及進一步優化宣傳銷售安排。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截至2024年4月底,參與跨境理財通的大灣區個人投資者超過110 000人,跨境匯劃金額(包括粵港澳)超過人民幣507 億元。

就陳議員的提問,我現回覆如下:

(一)「理財通2.0」下,南向通合資格產品範圍已獲擴大至包括所有在香港註冊成立並獲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認可,主要投資大中華區股票的「非複雜」基金;以及在香港註冊成立並獲證監會認可的「低」風險至「中高」風險(在「理財通1.0」下為「低」風險至「中」風險)及「非複雜」的基金,但不包括高收益債券基金和單一新興市場股票基金。全港銀行可銷售的南向通基金數目上升接近一倍,由擴容前約160隻增加至約300隻。現階段南向通的合資格理財產品涵蓋較為全面且適合跨境理財通個人投資者風險胃納的產品,為內地個人投資者提供較為豐富的投資選擇,滿足多元的投資需求。

我們一直與業界和內地監管機構保持緊密溝通,協助香港金融機構了解優化措施實施細節,以確保「理財通2.0」完善落實。我們亦與業界合作加強對大灣區內的投資者教育,增加他們對跨境理財通及產品的認識,以協助投資者更好地捕捉跨境理財投資機遇。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截至2024年3月底,內地個人投資者透過跨境理財通南向通持有港澳投資產品市值餘額約為人民幣162.4億元,較2 月底增長1.8倍,其中對基金及債券的配置比例亦有所增加,詳情表列如下:

我們正與業界和內地監管機構緊密交流,並持續檢視「理財通2.0」的實施情況,以研究進一步擴大南向通產品範圍。

(二)「理財通2.0」下,北向通合資格產品新增了內地銀行銷售的人民幣存款產品,並把合資格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範圍從「R1」至「R3」風險等級擴大至「R1」至「R4」風險等級(商品期貨基金除外),適度增加了香港投資者在「北向通」下的投資選擇的數量及多樣性。宣傳銷售安排方面,「理財通2.0」明確內地銷售機構可以應香港客戶的要求,並在綜合評估香港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後,為其介紹符合其風險評估等級的「北向通」產品。

我們與內地監管機構將持續研究和優化跨境理財通,包括產品種類及銷售過程,冀吸引更多香港投資者參與。

(三)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和證監會與內地監管機構就跨境理財通的實施情況一直保持緊密溝通,包括每月跨境理財通的數據、兩地監管審核工作的最新進展、兩地投資者的意見反饋,以及業界在實施過程中提出的建議等。金管局和證監會與內地監管機構亦加強了在業務宣講和投資者教育工作方面的協作,以提高兩地公眾對跨境理財通及產品的認識和理解。

跨境理財通作為大灣區金融合作創新措施,涉及三個不同的監管體系,採取先行先試、循序漸進的方式進行試點。政府和金融監管機構會密切留意市場發展及跨境理財通運作情況,與內地當局共同推動跨境理財通業務的平穩順暢運行,持續探索進一步優化措施,增加投資者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