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書面質詢 – 非法販賣寵物

立法會第九題:非法販賣寵物

陳振英議員的提問問題:

根據政府統計處最近一次於二○一八年進行有關住戶飼養貓狗的調查數據,全港約有241 900個住戶飼養貓或狗(涉及約184 100隻貓及約221 100隻狗),佔所有住戶的9.4%。據悉,寵物市場仍不斷擴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據悉,非法販賣寵物貓狗的事件時有發生,當局現時主要採取哪些措施及通過哪些渠道打擊非法販賣寵物;

(二)過去三年,當局成功打擊非法販賣寵物貓狗的宗數,以及在過程中遇到的主要阻礙和困難為何;及

(三)當局如何處置於打擊非法販賣活動中檢獲的寵物貓狗,以及會否與社會組織合作,為於檢獲時已經患病的貓狗立即進行救治?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答覆:

經諮詢保安局,現回覆如下:

(一)政府現時多管齊下打擊非法售賣貓狗個案,包括以下措施:

(i)規管動物售賣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根據《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售賣及繁育)規例》(規例),透過發牌制度,管制實體商店或網上動物售賣商和狗隻繁育處所的業務。漁護署會作出定期巡查,並會按需要突擊巡查,以確保持牌人遵守相關牌照條件及營業守則。如證據顯示任何人士違反規例或相關牌照規定,漁護署會提出檢控。

(ii)打擊網上非法售賣貓狗

針對社交平台售賣走私貓狗的活動,漁護署設有專責調查小組,負責恆常監察網上有關動物售賣及繁育的廣告,以及處理投訴。調查小組會就懷疑個案或在接獲投訴時展開調查,並採取合適執法策略,包括部署「神秘顧客(放蛇)」行動。

專責調查小組不時與香港警務處(警務處)、香港海關(海關)保持密切溝通,通報案件情報,全力打擊有關活動。

(iii)打擊走私貓狗個案

漁護署、海關和警務處一直緊密合作,積極運用風險管理及情報主導的執法策略,打擊走私活生動物及動物產品,包括在香港國際機場及各主要進出口陸路管制站進行聯合行動。漁護署亦會派出檢疫偵緝犬到機場、空郵中心及各進出口管制站進行偵緝行動。此外,本地執法機關會與內地及海外執法機關加強情報交流及合作,對走私活動進行針對性的調查及聯合行動,全力遏止相關活動。

(iv)宣傳教育

漁護署持續透過公眾教育和宣傳活動,教育市民切勿輕率網購寵物,尤其是切勿購買來歷可疑的寵物,從而保障公眾衞生、動物福利及消費者權益。就此,漁護署於一些熱門的動物買賣平台、寵物網店及社交媒體宣傳有關信息,並已推出新網頁及將於公共交通工具及巴士站等刊登廣告,提醒市民網購貓狗時須注意的風險。

(二)過去三年,漁護署每年就涉及懷疑未領有有效牌照而售賣狗隻及貓隻的成功檢控宗數表列如下:

就非法進口貓狗,過去三年,海關、警務處和漁護署檢獲非法進口貓狗的個案及涉及貓狗的數目表列如下:

漁護署近年發現,有網店出售來歷不明的帶病貓狗。經海關、警務處和漁護署詳細調查,個別個案懷疑涉及經非法途徑輸入香港的貓狗。由於涉案者並非身處香港,增加了調查難度。我們會繼續與內地及海外執法機關保持交流和合作,加強打擊這類型個案。

(三)就非法進口或售賣動物個案,視乎案情,有關動物有機會被視作證物,並須根據執法部門的指示作安排。一般而言,漁護署或伙伴動物福利機構會於案件調查期間代為照顧涉及的動物;而案件完結後,漁護署會按需要為動物作安置安排,並因應動物健康狀況,聯絡伙伴動物福利機構安排領養。

涉案動物在安置於漁護署的動物管理中心或伙伴動物福利機構期間,若健康狀況出現異常,漁護署和有關機構會安排動物接受獸醫檢查及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