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平息民憤的緊急措施
陳振英議員:
主席,《基本法》第一章總則第四條清楚訂明特區政府 要依法保障居民及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第六條指出政府要保護私有財產權;《基本法》第二章第十四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但在過去5 個月,很多市民在周末、周日,而近數天更是每天只能留在家中,不可以外出購物,不可以外出吃飯。有朋友告訴我,早前在尖沙咀文化中心觀看舞蹈表演時,表演也要中途腰斬。奉公守法的市民居然因為其他人追求他們心目中的自由,而失去《基本法》賦予的自由和權利。
在保護私人財產方面,更加令人沮喪。基本上每逢周六、周日, 而近數天更是每天,都在不同地區、商場或街鋪,發生一模一樣的劇目,針對的對象包括某些集團旗下的食肆、一些零售或中資背景的商 鋪。這些商鋪的玻璃外牆全部被人破壞,傢俬和貨物亦被損毀,甚至遭到縱火。
以上兩種情況均令市民感到非常憤怒。司長回應時提到的是一些已經推行的措施,李家超局長昨天說的是警方會推出的 3 項緊急措施,這代表又是警方負責。請問政府其他部門有何緊急措施,令市民的生活自由和財產得到保障?例如在清理路障、恢復交通、保持市面營業等方面,食物及衞生局、運輸及房屋局,以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會做些甚麼?
主席:
哪位官員作答?政務司司長,請作答。
政務司司長:
主席,我首先感謝陳振英議員提出質詢,我稍後會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補充一下該局的角色。
首先,我們完全理解議員剛才形容的情況,我們也是香港人,也身同感受,很清楚知道每個星期發生的事情。我們的確不能容許現時的情況繼續下去,大家真的要盡快盡快走在一起,無論甚麼立場,要 走在一起,一起說停止暴力,回復平靜,大家才有空間進一步傾談、進一步修補撕裂。
第二,議員問到除了警方在前線負責大量工作外,其他司局或部門或司長辦公室,又或局長及其他部門究竟做了甚麼?我們已屢次澄清,由於警隊是執法部門,他們是最前線的,必定首當其衝。對警方 來說,這其實是一個使命,執法是他們的天職和使命。所以,在這事件中,他們在前線面對極大壓力,對於他們的工作,我們是肯定的,因為他們的壓力很大很大。
但是,我們不會讓警隊同事單打獨鬥,亦不會讓他們孤軍奮戰。我們上上下下,不同的政策局、10 多萬公務員都是團結一致的。剛才議員提到的例子相當好,例如在清理道路方面,大家做了甚麼?在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及路政署方面,每次發生動亂事件後,現場也有很多垃圾、焚燒物和遭受破壞的街燈等,但翌晨都可以清理大部分的道路,為甚麼?因為警方一離場,食環署和路政署的同事便進 場,通宵達旦,不分晝夜地清理,確保早上盡早通車,這是第一點。
第二,運輸署的同事亦 24 小時運作,這已成為常態。他們有一個全天候監控中心,例如在發現幾百組的交通燈被人破壞後,便需要安排盡快修理,否則時間一長,便會很混亂,或會發生交通意外,情 況極度危險。這些都是在前線正在進行的工作。
其他部門的同事也在背後工作,而由於運作上的理由,我們不能透露太多,但全都是在支援警方的工作,包括李局長昨天提到 100 位懲教署同事自願調派到警隊成為特別任務警察。這一連串的工作都反 映我們發揮團隊精神 ; 入境處亦有其角色要擔當,除了紀律部隊之外,文職人員亦一樣。在資源配合方面,例如當警務處缺乏甚麼資源,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也會做工夫。在中小企方面,財政司司長已推 出第三輪的紓困措施,”撐企業、保就業、紓民困”。現在請邱局長補充一下。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主席,早晨。多謝陳振英議員提出質詢。
在社會發生暴力衝突事件的同時,很多正常的商貿活動,以至日常生活均受到極大影響。這不單是金錢或營商的問題,而是香港社會確實需要這些活動,包括市民要外出為日常生活購買日用品;我們也 要上班等。所以,在政府內處理經貿或經濟政策的同事,亦會與保安局或其他前線同事一起工作。這項工作是困難的,因為如有商鋪被暴徒肆意破壞,我們真的有賴警方執法,亦要與商界人士討論因此而產生的直接或間接影響。直接的影響可能是店鋪受到破壞後,有些須依靠保險,有些則依靠加強防禦措施;亦有部門之間的協調和溝通,以找出如何做好善後工作。我記得以往曾有議員提出相關意見時,我們也作出了更好的改善。
然而,間接的影響往往較直接的影響為大,因為當不是單單一間店鋪受破壞,而是很多店鋪在原因不明,沒有合理辯解,亦難以全面防範的情況下受到別人全面攻擊時,其實其他人亦會人心惶惶,光顧 這些店鋪或商場的市民也會受到同樣威脅。因此,這方面亦出現了另一個很大的間接影響,就是我們見到所有經濟數字均下跌,而且跌幅甚大。司長剛才也提及,除了我們在年初預期經濟有下行風險時所採取的逆周期措施外,政府在 8 月至 10 月這 3 個月內,每個月都推出了一些措施,有些是陳議員有份協助制訂的,例如九成按揭和紓緩銀根。我們推行所有工作時,都會與業界一起討論,而我昨天在這裏答覆質詢時亦提到,我們會透過相關的界別、商會–部分是小商會–由在席不同界別的人士代表其界別,或聯同相關界別的代表坐下來,討論可以做些甚麼,我們便會去做。
除了我昨天提到的銀根問題之外,我們亦已推行針對性的措施。在這種情況下,生意不好,例如旅遊業更是首當其衝,我們該如何協助旅遊業界呢?不過,協助的方法亦並非沒有限制,簡單來說,其中 一個限制是資源。在本財政年度內(即由現時至明年 3 月 31 日),我會盡用所有資源,但部分我仍要得到立法會批准。在我負責的範圍內,我們會盡用可以動用的款項來推出措施。然而,有些需要新資源的措施,例如我最近前來立法會獲得工商事務委員會同意的一些支援中小型企業的措施,我們正在等待立法會在回復正常運作後給予批准,但這些措施可能在議程上排列第四十多位。因此,就推行措施而言,政府一貫的做法是一直與業界討論,如屬合理可行的措施,便會實行,但我必須強調,任何措施都無法完全逆轉現時的局面。
香港的聲譽受損是另一個間接影響,這不只是一個名字這麼簡單,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城市,是全球三大金融中心之一,所有人投資時均十分在乎當地是否安全。此外,很合理地,無論是這個城市裏的大公司、本地人,或外國人來港時,都需要感受到香港這個城市是安全和合理的,而這是我們面對的最大困難。就此,我們仍然會每天下工夫,例如外地的駐港機構若有任何疑問,我和同事會與該等機構會晤、討論及作出解釋,但我們必須以事實為根據,外面確實有暴力事件發生,警方正疲於奔命。我們亦要應對其他傳媒,他們或許未能獲取正確的資料,或者他們可能只看到部分情況,又或本身有立場,因而可能作出影響香港國際形象的負面報道,我們亦要應對這些情況。
此外,我們連同 13 個駐海外辦事處、貿發局及旅發局的同事不斷進行解說,我們亦不能在這個時候停止推行維護香港國際形象的工 作,而我們當然是以實事求是的方式,解答他們的查詢。就這方面, 若有議員提出能夠協助整個業界的正面意見,我們整個團隊都樂意聆聽,並會與大家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