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議員議員:“推行‘照顧者為本’政策”

推行‘照顧者為本’政策

代理主席,照顧者是社會上一個很龐大的群體。根據社聯2021年發表的《照顧者喘息需要研究》調查結果報告,香港現時約有86萬長者與家人同住並需要照顧,加上12萬長期病患者及14萬殘疾人士居家由家人照顧,香港的照顧者人數預計高達112萬人,這個數字還未計及約7萬至10萬的智障人士的照顧者。另外,立法會研究數據顯示,殘疾人士主要由家人照顧,其比例已從2001年51%上升至2015年70%。

代理主席,事實上,在家母離世前,由於她患有罕見疾病,我自己和家人均是照顧者。一位病人往往需要多於一位照顧者,才可滿足到他們的日常需求。照顧長者及殘疾人士的需求無疑對照顧者構成極大壓力。部分被照顧者要輪候多年才可獲得所需的服務,暫託宿位長期爆滿,照顧者照顧他人亦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甚至影響照顧者的工作、社交生活及家庭收入。照顧者現時面臨的最大難題或許是社區內缺乏緊急或喘息服務,當照顧者自身遇上特殊情況或身體不適,卻無處訴說內心的痛苦和尋求有效支援時,不但會降低照顧質素,也會令照顧者壓力“爆煲”、身心難以負荷。從我家的經驗,最主要的照顧者是很容易患上抑鬱症的。

隨着本港人口急速老化及家庭結構趨向小家庭化,照顧責任已很難單靠個別家庭成員獨力承擔,而且大部分長者及殘疾人士都希望能在本身的社區繼續生活,因此照顧者便發揮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社會理應確認照顧者的貢獻,並保障他們的基本權益。

現時很多國家及地區已對支援照顧者有具體政策和立法,確認他們可接受政府各類支援服務的法定權利。舉例而言,英國在2006年已立法賦予照顧者要求彈性上班安排的權利;日本、瑞典、加拿大的在職照顧者亦可享有至少13周的法定照顧者假期。相比之下,香港缺乏這類對照顧者的政策支援,現時提供的支援服務較零散,且多以被照顧者的需求分類,不同被照顧者有各自的服務單位,導致申請服務時要奔走不同地方,不僅會出現服務重疊,還會為照顧者造成很多煩惱和壓力。

觀乎人的一生,在不同的階段,我們大多會有照顧他人甚或被照顧的經歷。照顧者面對的困境和無助,我確實感慨良多。

我感謝李世榮議員提出這項議案,促請政府推行“照顧者為本”政策,讓社會關注到他們的情況,及時提供相關的措施及適切的支援。政府應盡早確立援助照顧者政策,從照顧者角度出發,多考慮到照顧者面對的各種問題,包括恆常化照顧者津貼試驗計劃、設定配合照顧者身份的彈性上班安排、建立全面及易於獲取的資訊平台,以及——我去年就“加強對照顧者的支援”的議員議案發言時曾表示支持——擴展外傭護老培訓試驗計劃的名額及範圍等。而且,政府應整合及優化現有資源,以建立一站式服務,從而集中香港的照顧者服務資源及統一發放資訊。這不但可減少重疊服務引致的社會開支,更能為照顧者提供適切的支援和服務。

代理主席,我支持原議案及修正案。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