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跟進質詢 – Q3 前往內地的遊學活動

Q3 前往內地的遊學活動

陳振英議員:

代理主席,從局長的主體答覆看到,教育局在學校舉辦內地遊學的活動上,主要都是採取撥出一些財政資源,再由學校自主的方式進行,活動好像可有可無,沒有積極主動利用學生親身到內地了解的機會,以增進他們對國家的認識及感情。

我想問局方,會否考慮將這些遊學活動強制作為通識或歷史課程的一部分,制訂學習目的及定期評估成效,令遊學活動變為中小學教育的必修部分呢?

教育局局長:

代理主席,我們在過去一段時間,由2013-2014學年至2018-2019學年,參加這些內地交流團的數目是翻了一番。在2018-2019學年,大約有7萬多名學生在該學年到內地交流。中學或小學平均一屆大約5萬人,即中小學生共10萬人, 我們制訂的目標都是每年提供大約10萬個名額,讓學生到內地交流,而現時參加的學生人數已經達到7萬多名。這並非是以強迫的方式,而是以鼓勵的方式去做,學校亦很樂意協助學生。

在今次的高中通識改革中,我們加入了一個元素,就是在課程中要求高中學生修讀通識科時,有一次親自到內地考察及交流的機會。當然,這是需要配合課程的發展。在科目上,我們很多時候都是採取自願的形式,我們安排了很多與歷史和地理有關的交流團,鼓勵學生到內地研習。但是,對於其他科目,我們暫時未做到,我們會先看看在通識科將交流團納入課程的一部分的效果。在這方面,我們要解決一些實際問題,例如有些父母對於子女要離家到內地,可能會感到擔心,他們未必願意讓子女參加交流團。

當我們將交流團作為強制性時,究竟會是甚麼情況,我們需要研究,尤其是在小學階段,便更加要小心處理。但是,今次我們已經在通識科做了這一步,且看看效果才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