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4 器官捐贈和移植
陳振英議員:
主席,多年來,政府致力向市民推廣器官捐贈的文化,以減少個人及家屬對捐贈器官的抗拒或猶豫。政府在 2016 年成立了器官捐贈推廣委員會,同年亦推出《器官捐贈推廣約章》,邀請團體、企業及學校簽署。
其實,公務員系統本身可以先發揮示範作用。據了解,在 2016 年 11 月出版的《公務員通訊》第 97 期曾經向公務員發出”請大家支持器官捐贈,把無私奉獻的精神廣為傳揚”的呼籲。
我想問局長,除了上述 2016 年的呼籲外,政府有否做過其他向公務員推廣器官捐贈的後續工作?而到目前為止,公務員的登記情況相對公眾的登記情況如何比較呢?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主席,多謝陳振英議員的質詢。陳議員剛才問有否特別向公務員推廣器官捐贈,其實是有的。衞生署一直有到不同的機構及政府部門進行推廣活動,包括紀律部隊,例如在其辦公室大樓擺設攤位,呼籲他們登記。但是,相對一般市民,公務員已登記器官捐贈的人數或比率,我們並無備存有關資料。但我們推廣捐贈器官的對象一定包括公務員。
我們推出《器官捐贈推廣約章》的目的正正就是希望更加多機構及團體能支持器官捐贈。器官捐贈推廣委員會亦一直研究採用一些方式,鼓勵更多機構及團體推動更多屬下人員登記捐贈器官,並就此給 予它們一定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