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以及市場推廣及工商機構支援基金
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
推行費用
陳振英議員表示支持本項目,並指出當局由2017年7月至2021年1月的三年半期間就BUD專項基金提供予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生產力局”)的推行費用合共為1億7,450萬元,即每年平均約5,000萬元;在優化後,政府每年會提供約8,630萬元予生產力局,以支付專責隊伍負責計劃管理、行政支援及項目監察工作所涉的人員開支,以及發放約1,260萬元,供舉辦宣傳及推廣活動和支付其他推行開支,即每年提供予生產力局的費用上升接近一倍。他詢問,生產力局負責BUD專項基金的計劃管理及行政支援等工作的專責隊伍,優化前後的人手編制為何。
陳振英議員又指出,生產力局委聘具備當地知識的機構作為推行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的合作夥伴,就審批申請和監督項目提供諮詢和支援服務;生產力局亦按需要派員到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市場,監察上述當地合作夥伴的工作進度,以及到內地實地視察進行中的項目。他認為,BUD專項基金的人員開支及推行費用高昂,而政府給予生產力局的推行費用亦可因應實際接獲的申請數目繼續上調。陳振英議員詢問,當局如何控制成本及有否設定相關費用的上限;以及生產力局聘用具備當地知識的機構提供諮詢和支援服務與生產力局派員監察工作進度的支出比例為何。
商經局副局長回應時表示,生產力局作為執行夥伴,在營運BUD專項基金和提供秘書處支援、協助業界作出申請,以及監察和評估獲批項目的進度及成效等各方面,均具多年經驗。他續稱,政府與生產力局在擬訂進一步優化計劃的合作協議時,會繼續維持開支管理及控制的機制,確保推行計劃的費用符合成本效益。在該機制下,政府給予生產力局的推行費用,可因應實際接獲的申請數目作調整。總括來說,如實際接獲的申請數目超過或低於原先預算數目的10%,政府或生產力局可啟動機制,要求於檢討後調整推行費用。修訂的合作協議亦會繼續沿用現有條文,確保行政費用不超過同年獲批項目所涉資助總額的15%。
工業貿易署署長(“工貿署署長”)補充,由於BUD專項基金的申請數目持續以倍數上升,因而預計行政費用將會倍增。例如,在2017-2018年接獲申請數目約為480宗,但由2020年1月起實施優化措施後,接獲的申請數目累計約達3 750宗,增加約六倍。有見及此,政府因應實際接獲申請的數目,作出相應的人手安排,並調整行政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