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警務處下設立財務數據分析平台
財務數據分析平台的推行計劃
陳振英議員表示支持此項建議。他察悉聯合財富情報組現時使用可疑交易報告管理系統接收、處理及發布可疑交易報告時受到該系統的功能所限,以致需要相當時間方能判斷每個可疑交易報告的妥善處理方法。聯合財富情報組可能需要多達 6 個星期考慮如何進一步處理涉及可疑交易報告的相關財產, 方能作出明智決定。鑒於當中涉及一段頗長時間,他詢問聯合財富情報組曾否在該段期間內錯過任何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案件。
副秘書長(財經事務)1 表示,可疑交易報告管理系統的功能局限於保存數據和進行簡單數據比對。聯合財富情報組人員現時需要逐一以人手檢視和進一步分析所有由系統產生的可疑交易報告,才能夠就每個案件決定跟進行動。署理警務處助理處長(刑事)補充,現時,可疑交易報告一經呈報,呈報機構便須停止處理相關財產,直至接獲聯合財富情報組就如何處理相關財產提供的意見為止。建立擬議的財務數據分析平台後,聯合財富情報組預計能於 1 星期內就呈報機構如何處理可疑交易報告所涉及的財產提供反饋。
開發財務數據分析平台的費用
陳振英議員就將會與擬議的財務數據分析平台建立介面的系統及為該等系統升級會否涉及額外費用的問題作出提問。他提到開發電子交通執法系統在場地準備和租用政府雲方面的開支遠高於開發財務數據分析平台的有關開支 (用於場地準備和租用政府雲的預計非經常開支別為 112,000 港元及 560 萬港元),他詢問開發財務數據分析平台的相關預計開支相對較低的原因為何。
副秘書長 (財經事務 )1 和署理警務處助理處長 (刑事解釋,擬議的財務數據分析平台會與警務處其他內部系統及不同政府部門的其他資料庫/系統建立介面。舉例而言,聯合財富情報組會探討與其他執法機關(例如海關和入境事務處)的資料 /系統建立介面是否可行。關於預計的非經常開支,總系統經理(資訊應用科)解釋,擬議平台為後端系統,主要為儲存和分析數據而開發。電子交通執法系統則包括流動裝置應用程式,違例的細節、照片及/或影片須擷取並上載至系統,需要實地安裝更多設備和配備更大的儲存量,因此涉及較高的場地準備和雲端服務經常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