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委員會 發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首長級職位建議

重新開設及保留兩個首長級職位的理據

陳振英議員支持有關該兩個首長級職位的建議。他指出,副秘書長(財經事務)3 的職責當中有不少工作 屬持續性質,而該職位已於 2021 年 1 月 1 日到期撤銷,他詢問政府當局為何不及早提交該項建議。此外,陳議員察悉財經事務科另有兩名副秘書長負責監督不同政策和措施,包括證券及資本市場、資產及財富管理、銀行業、與內地的金融合作、保險及強制性公積金等方面的規管和發展工作。鑒於各個副秘書長各自職責範圍的工作已十分繁重,無暇兼顧其他工作,他詢問政府當局會否考慮在財經事務科開設首長級常額職位。

常任秘書長(財經事務)表示,財經事務科現時設有兩個副秘書長常額職位,而擬議的副秘書長(財經事務)3 則為編外職位。所有副秘書長都肩負重任,現時所處理的政策措施和相關立法工作對香港金融服務業的發展至關重要,特别是在不同範疇推動與內地 (包括粵港澳大灣區 (“大灣區 “))的金融合作,協助香港企業開拓內地市場帶來的機遇。政府當局留意到,立法會議員先前對於在現時的財政情況下開設首長級常額職位的建議表示有保留,因此已嚴緊地檢視該兩個財經事務科首長級職位。經檢討後,財經事務科決定先開設有時限的編外職位,以處理相關職責。關於向事務委員會提交有關建議一事,常任秘書長(財經事務)表示,財經事務科近幾個月以來一直全力推展不同政策措施和立法工作,例如改革會計專業規管制度和實施公司登記冊新查冊安排,直到現時才能夠提交建議諮詢事務委員會。

香港參與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的事宜

陳振英議員要求政府當局提供資料,說明副秘書長 (財經事務)3 及首席助理秘書長 (財經事務)6處理亞投行相關事宜的工作量,以及亞投行在香港設立辦事處的建議的進展。

常任秘書長(財經事務)表示,政府當局正在與亞投行磋商亞投行設立香港辦事處一事,倘若成事,將須處理多項事宜,包括人手安排、辦公地方,以及亞投行人員可享有的特權及豁免權。政府當局會在準備妥當後知會立法會有關發展。她又表示,政府當局會繼續向亞投行進行推廣,並利便該行利用香港資本市場集資、發債和解決爭議,以及在採購程序中使用香港的服務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