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會議 發言

項目: 發展智慧城市

私營機構的參與

陳振英議員認為,政府當局應列出當局在決定應邀請中小型企業(“中小企業”)或較大型的機構參與以公私營協作模式發展智慧城市時,當局考慮的因素及應予採納的運作模式。他詢問政府當局如何在推動以公私營協作模式發展智慧城市的同時,又不會被批評為官商勾結。創科局局長表示,奧地利的中小企業組成財團,以便向政府建議哪些企業適合參與公私營協作項目。他表示,這種方式公開透明。

在香港推行智慧城市計劃

陳振英議員察悉,顧問在”香港智慧城市發展計劃”中提出的建議涵蓋6個範疇。雖然部分涉及”智慧政府”的建議可能需要較長遠的規劃及採用最新的科技,但與”智慧出行”等其他範疇有關的建議則可於中短期內推行。他詢問哪些措施可於中至短期內推行。創新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表示,有關智慧城市發展計劃下的全部6個範疇,顧問均有建議短、中及長期措施。

 

項目: 檢討人對人促銷電話的規管

討論

陳振英議員察悉,4個行業(即金融、保險、電訊及電話中心)的商會自2011年年中起加入自行規管計劃,他詢問處理的投訴個案數目及是否有任何公司被制裁。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通訊及創意產業)(“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表示,從已參與自行規管計劃的商會提供的資料可見,有關人對人促銷電話的投個案數目,已由2011-2012年度的1 219宗下降至2015-2016年度的798宗。2014年5月,金融業主動優化有關計劃,規定來電者須提供其姓名及公司電話號碼,以便作出查詢及核實身份。不過,政府沒有關於自行規管計劃下的制裁的資料。

陳振英議員察悉,在2017年5月進行的公眾諮詢中,政府當局就加強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提出多個方案,包括推廣使用智能電話的來電過濾應用程式。他詢問,對於沒有智能電話的長者及弱勢社群,政府當局如何將這個方案應用於他們身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補充,這方案只適用於智能電話。政府可提供支援,協助教育市民及推廣更廣泛地使用合適的來電過濾應用程式,包括主動接觸長者或弱勢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