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 發言

III. 管理后海灣蠔類養殖活動

陳振英議員:多謝主席。我知道管理蠔排涉及環境保護、漁業法規及地區之間的合作,是複雜的議題。這次局方如此主動根據后海灣的承載力就蠔排做一個登記制度,既可保障蠔民生計,又確保航行航道的安全和環境衞生,我認為值得肯定。我有 3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剛才也介紹到,原來租約是 STT2266的面積,現時跨部門工作小組劃出了約2 200公頃作為新的養蠔範圍,面積擴大這麼多,你們如何衡量這個範圍足夠令養蠔作業做到生態平衡,可否介紹下你們的基礎從何而來?

第二,以前混亂是因為有些漁民胡亂加建一些蠔排,將來很大程度取決於政府執法的嚴謹程度,我認為登記牌好像是較簡單的規管方法,除了登記牌外,政府將來會否用新科技控制及管理蠔排數目,令它們的數目不會胡亂增長?另外,你們提過蠔排數目可能比現在還有所縮減才健康,你們對最終的蠔排數目有否設定目標?

最後一個問題,政府實施規管的目的是希望將來在這個區域養殖的蠔,無論是質量和數量都有所控制。政府會否定期公布,讓市民了解到,原本有約14 000個蠔排時的蠔隻是某個size及質量,日後蠔排數目減少令蠔隻長得更大隻和鮮美,讓香港市民有更多信心,蠔民營銷亦有多些賣點?謝謝。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我述說一下政府對於將來營銷的想法,其他較為技術性的事宜,請漁護署說明。我們這次從兩方面去做,一方面是透過蠔業協會,以及規模較大的鄧友恭堂,合作管理那個地方,希望從技術提升和培訓方面入手,最終能建立香港養蠔業品牌,譬如剛才提到的一些蠔產品,除了蠔豉、金蠔以外,希望將來可在那裏生產更多本地出產的桶蠔,如果成功建立一個品牌,行銷至海外或其他地方,我相信有利於發展蠔業的水平和質量,這些我們都會做,我們會以建立品牌的方式來推廣業界將來的出品質量。其他我請漁護署說明。

漁農自然護理署副署長:謝謝主席。首先回答議員的第一條問題,即政府有何基準去建議擴大現時政府租約的範圍。現時,STT2266的租約範圍面積約為1400公頃,現時建議的新範圍大概2 200公頃。至於加大的原因,我們考慮過一系列的因素,包括最重要的是會否影響航道,漁護署與海事處一直都 有協商,處方也是工作小組的一員,在接近邊界、靠南面一點的位置有一個航道,新範圍北面的界線便是基於那個航道去擬定,不可超出那個航道的範圍。

另外,如何定義東面和西面的界線?西面的界線以外就是后海灣以外的航道範圍,那裏的水質沒那麼適合養殖蠔隻,再向西的海水便太鹹,所以不可以再向西外移。東面相反,再向東的水太淺亦不合適 ,因而定下 3 邊界線,南面的界線是按潮汐間擬定。日後這個界線能否維持,便要視乎最終養殖蠔類 的數量。議員都提過,現時約有10000個蠔排已登記,我們初步的估算或需要再下調蠔排數目,可能再要打個七至八折,這就是我們認為最理想的數字。為何要這樣做?我們考慮過蠔隻 的養殖數量,參考過內地的例子,譬如台山、陽江,一些較大規模的養殖地方的情況,如果香港維持以往的蠔排數目,我們認為密度太高,所以現有數目還要稍為下調。但是,剛剛提及 的125個已登記蠔民,我們會確保將來他們如果有興趣繼續作業,只要略為調整現時養殖的數量,仍然可以有機會留在后海灣作業。

提到有些甚麼高科技的方法,將來可以更好地監控蠔類養殖活動?我們想過用無人機是一個好方法。我們曾初步與蠔民團體商討它們的操作範圍和情況,他們都願意投資,透過無人機拍攝空中照片,甚至實時監察,再加有二維碼的標記在蠔排上,絕對可以實時監測蠔排的數量和密度,我們希望將來在新的政府租約條款中,加入相關條款,要求他們做到這些工作。謝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