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指定新魚類養殖區及設立深海網箱
委員關注到,政府當局是否掌握有多少漁民團體/組織有興趣/將會租用擬議深海網箱。據委員所了解,部分本地養魚户對海魚養殖業前景欠缺信心。
政府當局回應時表示,漁農自然護理署 (“漁護署 ”)於 2021年在東龍洲魚類養殖區設立備有鋼鐵桁架網箱的現代化海產養殖示範場 (“示範場 ”),場內海魚養殖的試驗結果提供多項數據,說明深海養殖業的發展前景理想;示範場也是技術轉移中心 ,為傳統養魚户和有意投身海魚養殖業的人士實地提供實習訓練和講解;加上政府 當局提供的技術支援服務及其他相關措施,協助本地漁民(尤其是捕撈漁民)轉型至現代化和可持續的作業模式,多方位推動本地海魚養殖業發展。據政府當局了解,業界對於採用深海網箱進行養殖反應正面及積極。
委員察悉並關注到,政府當局計劃於新魚類養殖區設置兩組鋼鐵桁架網箱及三組高密度聚乙烯深海網箱連一組支援作業的浮動平台,估計涉及非經常開支合共約為7,400萬元;而用於維修保養、服務合約等的經常開支則每年約為500萬元。委員認為,發展深海網箱養殖的投資金額龐大,若要吸引漁民團體租用鋼鐵桁架或深海網箱,政府當局應提供估算回報率及回本年期等資料作為參考;與此同時,業界需要清楚理解相關營運模式的潛在風險。 此外,政府當局亦應該評估推行擬議新措施對政府而言是否合符成本效益。
政府當局回應時表示,基於現有數據,並以示範場內鋼鐵桁架網箱成本約為1,500 萬元及每年為一個養殖周期計算,當局初步估算在扣除魚苗、飼料及人手等支出後,每年淨收入或可高達300 萬元至400萬元,估算回本年期最快大約為5年。個別的營運及作業模式等因素將會直接影響深海網箱養殖的實際成效及回報。長遠而言,政府當局希望可以推動漁民在新魚類養殖區以集約化的模式營運。為了回應委員就擬議新措施對政府和承租人構成的潛在成本效益的提問/關注事項(特別是預計回報率、最短回本期和海漁養殖產量),政府當局表示將以書面形式提供(a) 推行 擬議新措施的財務安排及(b)其他相關數字,作為補充資料。
IV. 2023年農曆年宵市場的運作及監管安排
就 2023年年宵巿場上有不少檔主於其攤位自行安裝簡便的儲電式照明,委員詢問 政府當局有否對上述情況作出規管以保障在場人士的安全。政府當局回應時表示,在食環署與投得攤位人士所簽訂的特許協議中,已訂明獲許可人可使用蓄電池為其攤位供電,或可自費租用由食環署委聘的註冊電業承辦商所提供的額外照明設施及/或電力供應。政府當局強調,上述安排是基於安全考慮。政府當局會在適當時候檢視特許協議的內容,以加強相關的安全規定。
委員察悉, 2023年年宵巿場上有不少檔主自行在其攤位設置不同形式的搭建物擺放貨物。委員關注到,如果日後年宵巿場上出現類似情況,政府當局將會如何作出規管。政府當局回應時表示,考慮到年宵巿場入場人數眾多,為加強保障參與活 動人士的安全,食環署會研究是否應參考其他户外活動場地的做法,對攤位搭建物作出規管,例如在攤位搭建物超過一定高度時,要求檔主提供安全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