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銀行業披露修訂規則》及《2016年銀行業指明獲豁免押記類別修訂公告》小組委員會會議 擔任主席

項目: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委員同意無須邀請公眾就《2016 年銀行業( 披露)( 修訂) 規則》(” 《2016 年披露規則》”) 及《2016 年銀行業(指明獲豁免押記類別)(修訂)公告》(“《修訂公告》”)發表意見。

立法程序時間表

主席總結,小組委員會已完成審議《2016 年披露規則》及《修訂公告》。小組委員會將不會對該兩項附屬法例提出任何修訂。為了讓小組委員會能夠在就修訂上述兩項附屬法例的議案作出預告的期限前向內務委員會匯報其商議工作,委員商定,主席將於2017 年2 月8 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一項議案, 將該兩項附屬法例的審議期延展至2017 年3 月1 日的立法會會議。在延展審議期後,就該兩項附屬法例動議修正案作出預告的期限為2017 年2 月22 日。主席將於2017 年2 月10 日的內務委員會會議上,向內務委員會匯報小組委員會的商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