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發言
建議在律政司民事法律科和法律草擬科各開設1個首席政府律師常額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 薪級第3點 ),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便能有效應付因 該 2個科別現有及新開展的工作而大幅增加的工作量
建議在律政司民事法律科和法律草擬科各開設1個首席政府律師常額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 薪級第3點 ),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便能有效應付因 該 2個科別現有及新開展的工作而大幅增加的工作量
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財經事務委員會、工商事務委員會及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聯席事務委員會職務訪問團前往粵港澳大灣區職務考察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