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發言
建議在律政司開設 2 個編外職位,即 1個副首席政府律師職位 (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 2 點 ) 和1個助理首席政府律師職位 (首長級 (律政人員 )薪級第1點 ),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為期 5年,以推行「願景 2030 - 聚焦法治」計劃下的新政策措施,並應付新增及現有項目所帶來的額外工作
建議在律政司開設 2 個編外職位,即 1個副首席政府律師職位 (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 2 點 ) 和1個助理首席政府律師職位 (首長級 (律政人員 )薪級第1點 ),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為期 5年,以推行「願景 2030 - 聚焦法治」計劃下的新政策措施,並應付新增及現有項目所帶來的額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