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發言
建議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開設 2 個編外職位,即 1個首長級甲級政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 6點 ) 和 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 (首 長級薪級第 2點 ),以及重行調配 2 個常額職位,即 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 3點 ) 和 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 (首 長級薪級第2點 ),為期 4年,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辦公室,領導有關推進大灣區建設的工作。
建議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開設 2 個編外職位,即 1個首長級甲級政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 6點 ) 和 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 (首 長級薪級第 2點 ),以及重行調配 2 個常額職位,即 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 3點 ) 和 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 (首 長級薪級第2點 ),為期 4年,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辦公室,領導有關推進大灣區建設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