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發言
建議在環境保護署開設 1個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常額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 2點 ),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負責領導減廢及回收科,藉此提供專責的首長級常額人員支援,以持續推行有關措施並制訂新措施,促進減廢及回收工作
《2017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修訂條例草案》及《2017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發言
陳議員提出以下查詢 : (a) 公司註冊處是否具備專業知識和相關經驗,以施行擬議的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及 (b) 政府當局是否有任何計劃,在長遠為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業界成立監管機構,以加強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的專業發展。 政府的回應如下︰ (a) 公司註冊處正在為實施擬議的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進行籌備工作,包括擬備相關指引。公司註冊處亦已為實施《公司條例》 (第 622 章 )下的各項規定成立一支調查隊伍。一直以來,公司 註冊處有就此事與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業界及相關政府部門保持聯繫;及 (b) 政府會就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業界的長遠專業發展,聆聽相關持份者的意見,並繼續與他們溝通。